女子酒駕願被拘1年也不想重考科目一:科一我考了三年

酒駕開車被查的話,除了罰款之外,還會一次性記12分,暫扣駕駛證,如果達到醉駕標準,則要承擔刑事處罰。

但是,一位女司機酒駕被查後,寧願拘留一年,也不願意扣12分駕駛證,實在讓人有些難以理解。

據報道,近日,南京交警在江東中路南向北方向檢查時,接到群眾舉報稱,一女子酒駕。

民警對車輛攔截後,對這位女性駕駛員進行呼氣檢測,結果顯示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司機承認,當晚和朋友喝了點酒,但覺得沒事就開車上路。按照規定,民警準備依法對其進行處罰,現場告知其所要接受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駕照暫扣6個月、科目一需要重新考試。

但當女司機聽到需要重考科目一時,女司機突然開始不願配合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她表示自己當時花了兩三年時間才考過,願意用拘留1年來換重考科目一的處罰,她自稱小學沒有畢業,好不容易才考到駕照。

眼看討價還價無望,她又對吹氣結果表示有異議,最終經過抽血確認,血液酒精含量64mg/100ml,其仍達到酒駕標準,還是要面對應有的處罰。

女子酒駕願被拘1年也不想重考科目一:科一我考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