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萬請主播帶貨結果就賣了千元!商戶要求退費 法院判了

12月22日消息,山東高法微信公眾號分享了一則關於直播帶貨的案例。

據報道,2021年5月24日,某食品公司與某文化公司簽訂《直播專場/單坑合作合同》,約定某食品公司全權委託某文化公司安排主播進行直播工作。

雙方合作約定服務費用2萬元,Roi比例1:3(即2萬元服務費保6萬元銷售額),且保證退貨率不超過銷售量的15%,超過部分某文化公司需順期補齊,按照最終實際成交額比例退還服務費。

2021年5月29日,主播通過網絡直播銷售相關產品1393單,退貨1331單,實際成交62單,銷售額1357.9元,未完成約定的銷售額任務。

雙方其後達成補播或由其他主播直播的合意,但截至2021年7月12日某文化公司並未實際安排人員對案涉產品進行補播或直播,亦未補齊銷售差額及退貨率,後雙方達成退費合意,但某文化公司未按照約定退費。

隨後這家食品公司將該文化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退還服務費、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律師代理費,法院審理後予以支持,故判決被告退回原告服務費2萬元。

花2萬請主播帶貨結果成交額僅千餘元!商戶要求退費 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