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第一案”一审判决不服 原告决定继续上诉

12月15日消息,据媒体报道,“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中的原告——浙江某大学副教授郭兵表示,对一审结果不满意,将选择继续上诉。

郭兵表示,涉及人脸识别的格式条款内容无效的诉讼请求,不仅是维护自己的个人合法权益,其他年卡用户的合法权益也能间接得到维护。

2019年10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园告上法庭,理由是动物园在未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年卡入园系统更换为人脸识别。

该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

今年11月20日,该案一审宣判: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

对这样的结果,郭兵并不满意:法院仅支持了删除自己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这一项,而其主张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相关格式条款内容无效的四项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一审判决后,野生动物世界依然沿用仅能通过人脸识别入园的格式条款,这使得这桩诉讼某种程度上,成为“没有胜诉的胜诉”。

“人脸识别第一案”一审判决不满意 原告决定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