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小學生狀告Google非法收集隱私:官方未予置評
- 2020 年 4 月 12 日
- 資訊
Google又雙叒叕出現隱私問題了,這一次指出問題的是兩位小學生。
近日,據外媒報道,兩名小學生狀告Google非法收集他們的聲音、面部資訊以及其他個人身份資訊。
訴訟指出:"Google完全控制了'GSuite for Education'服務的數據收集、使用和保留做法,包括通過使用該服務收集到的生物識別數據和其他個人身份資訊,並利用這種控制權,不僅秘密和非法地監控和非法地監控兒童,而且在這些兒童的父母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了這樣的操作。"
4月2日,美國北加州聖何塞地方法院受理了這項訴訟。
Google因何被起訴?
訴訟文件中顯示,提起訴訟的兩名小學生化名為HK和JC,他們通過父親Clinton Farwell發起了起訴。
訴訟中提到,Google通過給當地中小學捐贈Chromebook筆記型電腦電腦,Chromebook筆記型電腦電腦是預裝GSuite for Education 的平台。該套件包括Gmail、Calendar、Drive、Docs、Sheet和其他Google應用程式的學生版本。
為了使用這些應用程式,孩子們必須對著筆記型電腦電腦的錄音設備說話,以及對著筆記型電腦電腦的攝影機,而基於這樣的方式,Google獲得了大部分孩子的面部資訊和聲音資訊。
除了收集面部資訊和聲音資訊外,訴訟中還稱,Google在未獲其父母知悉或同意的情況下,非法收集和存儲孩子的物理位置、訪問的網站、在Google的搜索引擎中使用的每個搜索詞(以及他們點擊的結果)、在YouTube上看的影片、個人聯繫人列表等其他資訊。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訴訟,超過一半的美國學生使用Google的教育產品,包括伊利諾伊州的學生,其中大多數不滿13歲。
而伊利諾伊州之所以發揮作用,是因為它擁有中國最嚴格的生物識別隱私法:生物特徵資訊保密法(BIPA)。
BIPA要求私人實體–比如Google–在收集我們的生物特徵之前,首先獲得我們的知情同意,包括面部指紋和聲音指紋。
因此訴狀稱,Google違反了BIPA和美國最嚴格的聯邦網路兒童隱私法,即“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COPA要求網站和在線服務充分和明確地披露其數據收集、使用和披露做法,並在收集、使用或披露從13歲以下兒童收集的數據之前獲得可核實的父母同意。
如果事實屬實,那麼Google便同時違反了這兩項隱私保護法。
對此,Google拒絕置評。
不是第一次
而這起訴訟並不是Google第一次因其課堂產品招致批評。
今年2月,新墨西哥州總檢察長赫克托爾-巴爾德拉斯(Hector Balderas)起訴Google,稱其通過教育平台違反了《保護知識產權法》。
該訴訟指控Google收集學生的位置、密碼、瀏覽歷史、在Google和YouTube上搜索過的內容、聯繫人名單和語音記錄等資訊。
根據新墨西哥州的訴訟,Google教育目前在美國被超過8000萬的教育工作者和學生使用,其中包括超過2500萬在學校使用Chromebook的人。有趣的是,Google曾公開承諾將認真對待學生隱私,永遠不會為自己的商業目的挖掘學生數據。
而現在看來,Google又要打自己的臉了。
此外,該訴訟還聲稱,2014年4月之前Google一直使用該資訊為其廣告業務提供服務,並且該公司已將這些數據存儲在個性化配置文件中,以供每個參加其GSuite for Education計劃的學生使用。它還指控Google沒有適當地披露此類數據收集情況,也沒有給父母提供查看和限制數據收集的方式。
訴訟寫道:這些做法不僅違反聯邦法律,也影響了13歲以下的兒童。儘管有相反的明確表述,但對各個年齡段的孩子進行監視是違反了習慣法中根深蒂固的長期權利以及新墨西哥州對不公平、欺騙性和不道德的商業行為的法定禁止。
這並不是Balderas首次起訴Google。2018年,Balderas因認為Google和其他公司違反兒童隱私法,特別是影響深遠的《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條款,而將他們告上法庭。根據法院文件,該訴訟與與Chromebook有關的新訴訟是分開的,並且仍在進行中。
這樣看來,Google在隱私方面還有許多歷史遺留問題。
網友也藉此調侃稱:“Google在泄露隱私方面已經是慣犯了,見慣不怪!”
數據收集與個人隱私難兩全?
那麼,為什麼隱私問題總是圍繞著Google呢?
此前,Google曾給出過一些回應:首先,Google認為數據收集是必要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消息傳遞服務的速度並改進其性能;其次,用戶可以自主控制數據,公司有提供一些提示,可以讓用戶隨時打開或關閉相關工具,並刪除歷史記錄。而Google所說的這些操作,一般會有很複雜的操作流程,大部分人會選擇放棄。
雖然人們對此感到無奈,但這件事也充分說明了在“體驗的便捷性”與“個人隱私”的選擇中做出取捨,實則是一個兩難之選。畢竟,即使Google屢次傳出侵犯用戶隱私的醜聞,依然有70%的美國用戶還會每天使用其產品或服務。
而根據AppBrain的數據,Google課堂在3月初還沒有進入受歡迎應用程式的前100名,然而截至3月28日,它的下載量已超過5000萬次。
根據美國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10日發布的新冠疫情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美國確診病例數超過50萬例,是全球確診病例最多的國家。
不得不承認,在很長一段時間裡,Google課堂依然是美國學生必不可少的應用之一,但正像訴訟中提到的,被人盯著,終究是惴惴不安。被老師看穿,還是被Google看穿,聽起來都不是什麼安全的事情,但Google必須高度重視隱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