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一、復用具體實現(5)
- 2020 年 3 月 17 日
- 筆記
最簡單地復用某個類的方式就是直接使用該類的一個對象,另外一種就是將那個類的一個對象置於某個新的類中。
新的類可以由任意數量、任意類型的其他對象以任意可以實現新的類中想要的功能的方式所組成。這個概念稱為「組合」,如果「組合是動態發生的」,那麼它通常被稱為聚合,組合經常被視為「has-a」(擁有)關係,就像我們常說的「汽車擁有引擎」一樣。
將某個類的一個對象置於某個新的類中,可以稱為「創建一個成員對象」,新類的成員對象通常被聲明為private,這使得可以在不干擾使用的情況下, 修改這些成員,也可以在運行時修改這些成員對象,以實現動態修改程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