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認定網紅用瀕危大白鯊做美食!影片已全部消失
日前,美食部落客「提子」發布了一則水煮鯊魚、燒烤鯊魚的影片,引發廣泛關注,但有網友指出,影片中的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相當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據封面新聞報道,經四川南充警方鑒定,「提子」影片中的鯊魚確是噬人鯊,也稱大白鯊,關於噬人鯊來源並未透露,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目前,網紅「提子」帳號中的所有影片均已消失。
影片顯示,「提子」在海鮮超市門口打開一個大型包裹,裡面裝著一條體型碩大的「鯊魚」,長達2米,而在城裡擺拍後,這條「鯊魚」被運到鄉下二舅舅家裡進行了分割,室外燒了一口大鍋,還誇張地用了很多調料。
值得一提的是,影片畫面左上角還寫有「人工養殖可食用」的字樣。
「提子」還曾強調,她再三和賣家確認過,鯊魚來源渠道正規,而影片中海鮮超市的老闆稱,鯊魚不是自己店裡賣的,自己只是借用場地。
噬人鯊,又稱大白鯊,是鯖鯊科、噬人鯊屬的大型兇猛鯊魚,性兇猛,掠食各種魚類、鯊魚、魟、頭足類、蟹類、海鳥、海龜、海豹、海豚、鯨魚、動物腐屍等,平均巡遊速度每小時3.2千米,可突發快速衝刺,有時躍出水面。
有襲擊船隻及攻擊人類的紀錄,襲人事件一般大多發生在淺沙灘,是最兇殘的鯊類之一。
噬人鯊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易危(VU)、《保護野生動物遷徙物種公約》附錄Ⅰ和Ⅱ、《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IUCN物種生存狀況綠色標準》中度耗盡(MD)、《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
2017年3月,中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製品名錄》,噬人鯊名列其中。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