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公司被法院判決賠償4.7億元 存在無法支付風險
-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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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曾經無限風光、市值高達400億的妖股——暴風集團來說,壞消息已經是一個接一個了。
2月21日晚,暴風公司再次發布風險提示公告,該公司表示近期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送達的《裁決書》,裁決公司向上海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轉讓價款、違約金等合計 4.7 億元。
對於現在的暴風而言,這筆4.7億元的賠款顯然是不可能有錢償還了,暴風表示在由於無法支付上述費用而產生的法律風險。
根據暴風集團去年發布的Q3季度財報,該公司總資產只有3.6億元,負債總額高達10.1億元,存在經審計後 2019 年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的風險。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13.1.1 條第(三)項“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為負,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的規定,若公司經審計的 2019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 2019 年年末的凈資產為負,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暴風公司是否會被暫停上市不好,因為他們現在連做財務報表的人都沒了,此前暴風表示公司人員持續大量流失,除馮鑫先生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已全部辭職,協助資訊披露事務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經辭職。
暴風公司目前僅剩 10 餘人,同時存在拖欠部分員工工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