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絕調崗被辭退 新東方搭進去38萬
7月12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迅程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葛某勞動爭議二審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新東方以葛某不服從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做出的崗位調整安排,未到新崗位報到為由解除勞動合約,葛某認為調崗不具備合理性,要求新東方支付年底雙薪和解約賠償金。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葛某提交證據不足以證明關於年底雙薪的主張,新東方迅程公司並未就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舉證,且葛某從「資深開發工程師」調整為「技術支援工程師」,會對其職業發展產生影響。
新東方迅程公司對葛某進行的調崗缺乏相應的合理性,葛某有權拒絕。一審法院裁定,新東方迅程公司支付葛某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38.25萬元。
新東方迅程公司上訴請求改判無需支付賠償金,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新東方迅程公司的調崗行為缺乏合理性,認定正確,該公司上訴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