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的AI發展計劃研究(3)
- 2020 年 2 月 19 日
- 筆記
對美國防部的啟示
大規模推廣企業型AI可在短期內實現,但須從根本上將國防部文化轉變為支援數據的文化,重視數據文化並充分利用其潛能是一項艱巨工程,但能一致性提高整體運作效能。然而,擴大企業型AI需要進行大規模的組織再造和領導高層的承諾,而不是漸進式轉變。再者,隨著相關技術進步成熟,大規模引進企業型AI,將有助於國防部後續採用和擴展使用任務支援型和作戰型AI。
總而言之,大規模追求企業型AI,將需要對其進行適當投資,並在基礎設施和支援架構方面進行大量投資,任務支援型和作戰型AI的技術部署和運用面臨諸多技術障礙。因此,對美國防部來說,保持彈性、開放和平衡的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會進一步朝著支援AI的未來發展,並為基礎研究開啟新大門。
美國防部AI的發展態勢
一、國防部階層
美國防部提出國防部AI的宏大願景、制定AI發展戰略及確立「聯合人工智慧中心」(JAIC)為執行國防AI的專責機構,主要任務是影響與推廣AI在國防部的部署運用。JAIC在2019會計年度啟動數項國家型任務計畫(NMI)。依據國防部AI戰略指導,NMI啟動計畫包括由特種作戰司令部進行的預測性維護(PM)計畫,以及有關人道援助和災難救援計畫,主要是根據從Maven專案中所學到的經驗教訓。同時,JAIC還根據戰略指導成立「聯合公共基金會」(JCF),特別著重於平台、數據管道、可重覆使用工具和標準。
在組織、策略和資源配置的執行計劃有以下5項:
1)國防部缺乏與AI願景相關的基準和指標,難以評估後續成效,如2018年國防部AI戰略提到透過AI進行組織轉型的願景,但沒有闡明基準、可量化的價值或成功指標;
2)JAIC缺乏組織能見度,身為國防部AI戰略的專責機構,有望吸引和培養一支世界級的AI團隊,但外界對其職責、角色和活動,均缺乏明確認識;
3)JAIC缺乏履行當前職責權力或預算授權,嚴重限制其同步協調國防部範圍內AI活動及實施更動的能力;
4)JAIC缺乏5年戰略藍圖,也沒有明確規定允許其制定5年發展藍圖;
5)缺乏長期預算承諾將阻礙JAIC的成功,為確保實現組織變革的成功及實現AI的擴展,大規模投入長期資金是至關重要的。
二、各軍種階層
過去1年,各軍種在AI方面都有重要進展。美陸軍在新成立的「陸軍未來司令部」(AFC)轄下成立AI特遣隊,並建立由工業、政府和學術界合作夥伴組成的陸軍AI樞紐,總部設在卡內基梅隆大學( CMU);空軍成立AI 演演算法作戰跨業務小組(CFT),並在麻省理工學院啟動空軍AI加速器計畫。海軍與海軍陸戰隊建立AI專責小組。海軍部目前也正在進行重大組織再造。至今,海軍與海軍陸戰隊都沒有針對AI議題與任何大學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陸軍、空軍和海軍陸戰隊根據國防部長指令,制定AI戰略的附件,其中,只有陸軍和空軍的戰略文件可公開取得。各軍種也制定AI戰略,並做為國防部AI戰略的附件。與國防部的AI戰略一樣,這些軍種所提出的附件都缺乏有意義的評估進度基準和指標,且儘管各軍種建立統一事權的AI組織,但這些組織在各軍種中的角色、任務和許可權,並未予以明確規範。
三、進步和採用
受訪者普遍認為,AI將發揮更大的作用,但也強調需要進行培訓和實驗,以建立及增強採用這些技術的信心。然而,當前AI的確認、驗證、測試和評估程式,尚無法完全確保AI應用軟體的性能與安全性,尤其是在涉及安全關鍵系統方面。儘管這不是美國防部唯一的問題,但它是一個會嚴重影響美國防部AI發展的問題。
四、創新、數據和人才
創新會以多種面向呈現,包括現有技術的創新使用、組織和流程創新及採購創新。傳統短期研究項目期限及缺乏靈活的資金,無法使實驗室研究人員從事感興趣的研究項目,也間接阻礙國防部內部的創新。此外,當前組織運作流程、缺乏數據訪問及共享數據,也都會抑制創新的發展,引入外部創新的能力。
在數據方面,國防部在數據方面正面臨多重挑戰,包括缺乏數據。當數據確實存在時,使用它們的障礙,包括缺乏可追溯性、易理解性、可訪問性,以及由不同系統所搜集數據間的互通性;在人才方面,儘管美國防部面臨AI人力需求緊張的就業市場,但缺乏明確的機制來生成、追蹤和培養AI的人才。
針對戰略、戰術層級提出建議
此研究提供11條建議,因應最重要挑戰:戰略層級(S)有4點,戰術層級(T)有7點。
S-1:國防部應調整AI治理結構,使機構權責與資源投入,能符合其擴展AI使命的需求。尤其是最高層級的支援,將更有利於組織推動轉型和達成擴展AI的任務。
T-1:JAIC應制定一個5年期戰略發展藍圖,以基準線和指標為後盾,作為後續5年戰略藍圖發展基礎,以及未來擴大執行AI和影響任務的指導依據。
T-2:各軍種都應制定一個以基準和指標為後盾的5年戰略發展藍圖,做為執行任務授權的指導依據。
T-3:JAIC應與國防研究工程副部長室(USD/RE)、國防採購維持副部長室(USD/AS)、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JAIC委員會的各軍種代表共同合作,對國防部範圍內的AI投資,進行每年或每半年的投資組合審查。
T-4:JAIC應當每年或每半年召開1次技術研討會,向國防部展示AI計畫。
S-2:國防部應與工業界和學術界密切合作,推展AI系統確認、驗證、測試和評估程式的科學和實踐。JAIC應與國防研究工程副部長室、國防採購維持副部長室和作戰測評辦公室密切合作,主動承擔對內和外部合作夥伴的協調工作。
T-5:所有支援AI的工作,應包括確認、驗證、測試和評估程式的預算,及任何測試關鍵需求的基礎設施。
T-6:國防部內所有機構都應建立或強化AI研究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和運營商的聯繫機制。
S-3:國防部應將數據視為關鍵資源,繼續實施制度化數據搜集和管理,提升數據分享,確保數據分析和運用過程的安全防護問題。
T-7:數據長應向AI社群提供一系列美國防部數據集,以刺激創新,並強化國防部對外的互動與聯繫管道。
S-4:國防部應具備滲透性和適度開放性,做為強化國防部招募AI人才的管道。
註:本文來源於公開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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