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上午喜提長安新車 下午就等來「退一賠三」機會
日前,有部落客爆料稱,河北石家莊的張先生,6月7日上午,在長安新能源河北茂妍店定購了一輛長安奔奔E-Star電動汽車,車價5萬多元。
但在下午上商業保險時,保險公司的朋友提醒他,「你這車的右前翼子板顏色不對」。
張先生找了一家汽修門店,機修師傅發現前翼子板內側有密密麻麻的焊點,是整形時留下的,確認修復過。
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條款,4S店交付了問題車,而且沒有向車主說明車輛的維修史,有構成消費欺詐的嫌疑,如果欺詐成立,車主有可能獲「退一賠三」的補償。
張先生覺得自己是遭遇了「消費欺詐」,向4S店提出索賠。
對此,有網友指出,汽車銷售方在售車前,未對消費者做出說明,可能決定其購買與否的決定性因素,保留了對自己不利的內容,極有可能會被判處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