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將好友扔出窗外致十級傷殘 被判賠21萬:過程無語
朋友之間的開玩笑打鬧要千萬注意了,因為鬧出意外最後結果會很嚴重的。
6月7日,湖南高院公布了一起案件詳情。3月,兩男子在度假村與好友開玩笑稱將其從陽台丟下,不料欄杆斷裂致其摔成十級傷殘。法院判定,兩男子及度假村均需承擔原告損失。
據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3月,文某、王某與賀某、案外人王某某一同自駕前往張家界旅遊,四人入住某度假村。
賀某與文某、王某在度假村王某房間的陽台(離地約9米)聊天,期間三人開玩笑稱欲將賀某從陽台丟下去,賀某隨口反擊「你有種把我丟下去試試」,隨後賀某坐到陽台空置的座椅上。
玩笑間,文某、王某一前一後將賀某連人帶椅抬起靠向陽台護欄,假裝向外傾倒。陽台護欄受重力衝擊發生斷裂,王某、賀某滾落至房間下方的馬路上。
事故發生後,賀某被送往張家界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住院4天,花費醫藥費近5000元,該費用由度假村支付。3月10日,賀某出院並轉入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治療,住院25天,花費醫藥費8萬餘元,其中度假村為賀某預繳了醫療費2萬元。
經鑒定,賀某下頜骨骨折術後,遺留張口受限1度,構成十級傷殘;左脛骨平台骨折,左膝關節後交叉韌帶止點撕脫術後,遺留左膝關節功能障礙,構成十級傷殘。
賀某將文某、王某及度假村起訴至寧鄉市人民法院,要求賠償損失。經法院核定,賀某的醫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2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