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歐拉3年更換3次電池組 女車主忍不了

買的電動汽車,因為故障問題三年換了三次電池組,車主質疑品質問題想要退車,但遭到拒絕。

近日,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今年3月份,劉女士向安徽省馬鞍山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她於2019年2月,花費8.68萬元在安徽科達雨力汽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科達雨力)購置了一輛長城歐拉電動汽車。

該車在使用過程中多次出現續航問題,並分別於2019年11月、2021年2月、2022年1月更換了3次全套動力電池組。

3年不到,更換了3套電池組,劉女士懷疑該車輛存在嚴重的品質問題,擔心有安全隱患,便要求退車或換車,但遭到拒絕。

長城歐拉3年更換3次電池組 女車主投訴要退車

經調查,劉女士反映的車輛在3年內更換3次動力電池組的情況基本屬實。但該公司認為,劉女士所購車輛整車「三包」有效期(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準)已過,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該車不符合退換車規定,因此無法滿足劉女士的訴求。

馬鞍山市消保委工作人員多次與該公司負責人溝通,希望其本著主動承擔經營者責任,積極化解矛盾的態度妥善處理投訴,但對方堅持認為自身已承擔了法律規定的更換零部件等相關責任,無法滿足劉女士的其他訴求。

馬鞍山市消保委認為,3年更換3次電池組過於頻繁,讓人不得不質疑電池組的品質,要求商家提供動力電池組的生產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對方表示無法提供。

5月7日,馬鞍山市消保委組織當事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安徽科達雨力向劉女士承諾,其所購車輛動力電池組自此前最後一次更換日期(2022年1月19日)起享受8年/15萬公里的質保。

同時,免費給該車輛進行全面檢測並出具檢測結果。劉女士表示接受。

針對本案件中該汽車電池組的品質存疑,商家不能提供動力電池組的生產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的情況,馬鞍山市消保委已要求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