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短影片「爬蟲」案宣判:罰3萬元

刷個短影片,個人資訊和需求竟被人知道得一清二楚?不久後,私人信箱中還會收到彷彿「量身訂製」的推銷資訊,這都源於一款神奇的「爬蟲」軟體。

昨日,公眾號「梁溪檢察」就報道了全國首例短影片平台領域網路「爬蟲」案。

2022年5月10日,經梁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提供侵入電腦資訊系統程式罪判處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報道稱,2021年9月,某資訊公司員工吳先生在網上巡查時發現有人在兜售一款叫「匯易獲客」的軟體,通過對方官網及電話購買了該款軟體。

使用後,吳先生驚訝地發現該軟體居然可以「爬取」自己公司後台數據和直播間用戶的相關資訊,隨即報警。經偵查,公安機關發現售賣該軟體的某資訊諮詢公司老闆丁某及銷售人員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查,2019年,丁某成立了自己的資訊諮詢公司,後公司因經營不善處於停業狀態。2021年中,丁某從丁某某(另案處理)處以9800元的價格購進匯易獲客軟體成為代理商,利用該軟體可以入侵某些短影片平台的伺服器,通過關鍵詞搜索可以快速抓取平台資訊,主要包括用戶名、UID、簽名及評論等,再通過軟體把UID轉換成二維碼,來精準定位客戶。丁某對該軟體進行了重新包裝,「改頭換面」後對外銷售,違法所得2.4萬餘元。

據悉,該軟體非法突破短影片平台防護機制,直接爬取大量用戶的帳號、評論等資訊,繼而根據用戶習慣,發送私信實現精準營銷。

檢察官介紹:「網路爬蟲」作為一項技術手段本身並不違法,但由於本案的軟體採取了避開或突破電腦資訊系統的安全保護措施,未經許可進入被害單位的電腦系統,即屬於非法獲取電腦資訊系統數據罪中的「侵入」行為。

全國首例短影片「爬蟲」案宣判:罰3萬元

全國首例短影片「爬蟲」案宣判: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