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編程
面向過程&面向對象
- 面向對象編程思想
- 步驟清晰簡單,第一步做什麼,第二部做什麼…
- 面向過程適合處理一些較為簡單的問題
- 面向對象編程
- 物以類聚,分類的思維模式。思考問題首先會解決問題需要那些分類,然後對這些分類進行單獨思考。最後,才對某個分類下的細節進行面向過程的思索。
- 面向對象適合處理複雜的問題,適合處理需要多人協作的問題。
- 對於描述複雜的事物,為了從宏觀上把握,從整體上合理分析,我們需要使用面向對象的思路來分析整個系統。但是,具體到圍觀操作,仍然需要面向過程的思路去處理。
什麼是面向對象
- 面向對象編程(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OOP)
- 面向對象編程的本質就是:以類的方式組織程式碼,以對象的組織(封裝)數據。
- 抽象
- 三大特性:
- 封裝
- 繼承
- 多態
- 從認識論角度考慮是先有對象後有類。對象,是具體的事物。類,是抽象的,是對對向的抽象
- 從程式碼運行角度考慮是現有類後有對象。類是對象的模板。
方法的定義
- 修飾符
- 返回類型
- break和return的區別
- 方法名
- 參數列表
- 異常輸出
方法的調用
- 靜態方法(static)
- 和類一起載入的,因此可以不用實例化就可以調用
- 非靜態方法
- 類實例化之後才存在
- 形參和參數
- 值傳遞和引用傳遞
- this關鍵字
類與對象的關係
- 類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某一事物整體描述/定義,但是不能代表某一個具體事務。
- 對象是抽象概念的具體實例。
類的創建與初始化對象
-
使用new關鍵字創建對象
-
使用new關鍵字創建的時候,除了分配記憶體空間之外,還會給創建好的對象進行默認的初始化以及類中構造器的調用。
-
類中的構造器也成為構造方法,是在進行創建的時候必須要調用的。並且構造器有一下兩種特點:
- 必須和類的名字相同。
- 必須沒有返回類型,也不能寫void。
構造器
- 作用:
- new本質是在調用構造方法。
- 初始化對象的值。
- 注意:在定義了一個有參構造只有,如果要使用無參構造,需要再定義一個無參構造。
- IDEA快捷鍵:ALT+INSERT或者右鍵–>generate
- 子類的構造器默認調用父類的構造器,即有一行隱藏程式碼super();
- 構造器是必須掌握的重點
封裝
屬性私有,get/set
-
該露的露,該藏的藏。
- 我們程式設計要追求「高內聚,低耦合」。高內聚就類的內部數據操作細節自己完成,不許外部干涉;低耦合:僅暴露少量的方法給外部使用。
-
封裝(數據的隱藏)
- 通常,應該禁止直接訪問一個對象中數據的實際表示,而應該通過操作介面來訪問,這成為資訊隱藏。
-
優點:
- 提高程式的安全性,保護數據
- 隱藏程式碼的實現細節。
- 統一介面。
- 系統可維護性增加了。
public class Student { //屬性私有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char sex; private int id; //提供一些可以操作這個屬性的方法。 //提供一些public的get、set方法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char getSex() { return sex; } public void setSex(char sex) { this.sex = sex; } public int getId() { return id; } public void setId(int id) { this.id = id; } }
繼承
- 繼承的本質是對某一批類的抽象,從而實現對現實世界更好的建模。
- extends的意思是「擴展」,子類是父類的擴展。
- Java中只有單繼承,沒有多繼承!
- 一個兒子只能由一個爸爸,一個爸爸可以有多個兒子。
- 繼承是類和類之間的一種關係。除此之外,類和類之間的關係還有依賴、組合、聚合等。
- 繼承關係的兩個類,一個為子類(派生類),一個為父類(基類)。子類繼承父類,使用關鍵字extends來表示。
- 子類和父類之間,從意義上應該具有「is a」的關係
- 子類繼承了父類,就會有父類的全部方法。注意要是父類的public和protected方法。
- 私有的(private)東西無法被繼承。
- 優先順序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
- object類
- idea快捷鍵:ctrl + h 打開繼承樹。
- 在Java中,所有的類都默認直接或間接繼承object類。
- super
- 子類的構造器默認調用父類的構造器,即有一行隱藏程式碼super();
- 調用構造器一定要在第一行。
- 如果父類只有含參構造,那麼子類就無法寫無參構造。除非子類用super(參數)來實現無參。
- 注意
- super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必須在構造方法的第一個
- super必須只能出現在子類的方法或者構造方法中。
- super和this不能同時調用構造方法(調用構造方法需要在第一行,這兩一起調用衝突)
- vs this
- 代表的對象不同
- this:這個對象本身
- super :代表父類對象的應用
- 前提
- this:沒有繼承也可以使用
- super:只能在繼承條件才可以使用
- 構造方法
- this():本類的構造方法。
- super():父類的構造方法。
- 代表的對象不同
- 方法重寫:重點–>多態
- @override注釋,重寫
- 重寫需要有繼承關係,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
- 參數列表必須相同
- 修飾符:範圍可以擴大: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
- 拋出的異常:範圍可以被縮小,但不能擴大:classNotFoundException->Exception(大)這樣是不行的。
- 子類和父類的方法一致,方法體不同。
- 重寫都是方法的重寫,與屬性無關。
- 私有的方法無法重寫。
- 只有非靜態的方法才能重寫。
- 靜態方法:方法的調用只和左邊定義的數據類型有關。
- 為什麼需要重寫?
- 父類的功能,子類不一定需要,或者不一定滿足!
- idea快捷鍵:alt + inter:override
多態
-
動態編譯:類型。
-
即同一方法可以根據發送對象的不同而採用多種不同的行為方式。
-
一個對象的實際類型是確定的,但可以指向對象的引用的類型有很多
//一個對象的實際類型是確定的 new Student(); new Person(); //可以指向的引用類型就不確定了:父類引用指向子類 Student s1 = new Student(); Person s2 = new Student(); Obeject s3 = new Student();
-
對象能執行哪些方法,主要看對象左邊的類型,和右邊的關係不大。
-
子類重寫了父類的方法,執行子類的方法。
-
多態注意事項
- 多態是方法的多態,屬性沒有多態
- 子類和父類,有聯繫,類型轉換異常!
- 存在條件:繼承關係,方法需要重寫,父類引用指向子類對象!Father f1 = new Son()
-
不可多態的:
- static 方法,屬於類,它不屬於實例
- final常量
- private方法
-
instanceof (類型轉換)引用類型,判斷一個對象是什麼類型。
類型轉換
-
父–>子
- 將父類型強轉成子類型,就可以使用子類的方法了。
- 子轉父不需要強轉,父轉子需要,有可能會丟失一些方法。
-
高–>低
static方法
package demo;
//static
public class Student {
private static int age;//靜態變數
private double score;//非靜態變數
public static void go(){
}
public void ru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tudent student = new Student();
System.out.println(Student.age);
//System.out.println(Student.score);報錯
System.out.println(student.score);
go();
Student.go();
//run();報錯;
//Student.run();報錯;
new Student().run();
}
}
package demo;
import static java.lang.Math.random;
public class Person {
{
System.out.println("匿名程式碼塊(每次聲明類的時候執行)");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靜態程式碼塊(只執行一次)");
}
public Person(){
System.out.println("構造體");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erson person = new Person();
/*
* 靜態程式碼塊(只執行一次)
* 匿名程式碼塊(每次聲明類的時候執行)
* 構造體
*/
Person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 person2 = new Person();
/*
* 靜態程式碼塊(只執行一次)
* 匿名程式碼塊(每次聲明類的時候執行)
* 構造體
* 匿名程式碼塊(每次聲明類的時候執行)
* 構造體
*/
}
}
package demo;
import java.lang.Math.*;
//靜態導入包
import static java.lang.Math.random;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random());
//如果,沒有靜態導入包
//System.out.println(Math.random());
}
}
抽象類
- abstract修飾符可以用來修飾方法也可以用來修飾類,如果修飾方法,那麼方法就是抽象方法,如果修飾類,那麼類就是抽象類。
- 抽象類中可以沒有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類一定時抽象類。
- 抽象類,不能使用new關鍵字來創建對象,用來讓子類繼承的,是一個約束,只能讓子類來實現。
- 抽象方法,只有方法的聲明,沒有方法的實現,用來讓子類繼承。
- 子類繼承抽象類,那麼就必須要實現抽象類沒有實現的抽象方法,否則該子類也要聲明為抽象類。(抽象的抽象:約束~)
- 局限性:類只能單繼承,無法多繼承。
介面
-
普通類:只有具體實現。
-
抽象類:具體實現和規範(抽象方法)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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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面:只有規範!自己無法寫實現方法,專業的約束!約束和實現分離:面向介面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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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面就是規範,定義的是一組規則,體現了現實世界中「如果你是…則必須能…」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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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面的本質是契約,就像我們人間的法律一樣,訂製好後大家都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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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對象的精髓,是對對象的抽象,最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介面。為什麼我們討論設計模式都只針對具備了抽象能力的語言,就是因為設計模式所研究的,實際上就是如何合理的去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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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implement實現。
聲明類的關鍵字是class,聲明介面的關鍵字是interface
內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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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類就是在一個類的內部定義一個類,比如,A類中定義一個B類,那麼B類相對A類來說成為內部類,而A類相對B類來說就是外部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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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內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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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態內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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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內部類
- 在局部方法中的內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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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內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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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名字初始化類,不用將實例保存到變數中。
new Apple().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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