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4S員工利用售車詐騙19萬多 店方:個人行為、已離職
高高興興去買車,結果被4S員工給詐騙,這事兒真就被西安商人朱先生趕上了。
據@澎湃新聞報道,2021年8月上旬,朱先生在西安新豐泰海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寶馬X6,之後被該公司一名銷售人員李某以幫繳購置稅等事項為由,先後騙走19.4萬餘元。
朱先生找4S店討要說法時,得到的答覆是,李某的行為是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其已於2021年8月底離職。
對於本案,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如果在4S店不知情的情況下,李某偽造銷售合約,虛構事實,誘騙朱先生將19.4萬餘元匯入其賬戶,拒不返還的,則屬於李某的個人行為,涉嫌詐騙罪。
如果4S店知情,李某的行為被定性為代表4S店的職務行為,那麼4S店有義務賠償朱先生的損失,賠償後,4S店有權向李銳追償。
4S店的負責人對李某收取朱先生的19.4萬餘元的行為知情與否,還需要警方進一步調查,以警方調查結果來判定4S店的責任。
律師還提醒,車主購買車輛時,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簽合約時,不能輕信銷售人員的許諾,要仔細閱讀合約條款,甄別合約真偽;每付一筆款,都要付至4S店公戶里,切勿付至個人賬戶里,以免上當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