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個人收款碼4年數據?微信支付回應:謠言
日前有網路消息稱,微信支付要追查個人收款碼4年數據,不過紅星新聞報道稱,微信支付方面已經否認,稱這是謠言。
網傳消息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款。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據財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體公司)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對新規的理解,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平台會在用戶升級前會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監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布明顯經營行為的標準。
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髮〔2021〕259號)》,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測三個方面入手,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與此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範做出具體規定,並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通知》對收款條碼管理進行了說明,對於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用於付款人識讀並發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條碼,應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範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於違法違規活動。
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