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法記分規則重大調整!最高可扣減6分

12月27日,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官微消息,近日,公安部發布了新制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3個部門規章。

為更好發揮交通違法記分教育引導作用,此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堅持寬嚴相濟,強化教育引導,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促進提升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

一是推行學法減分措施。

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

學法減分將堅持公開透明、程式公正、嚴格監督,實現記分管理與教育引導相結合。

二是優化調整記分分值。

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製度。

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

此外,對於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據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違法記分規則有重大調整: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