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騎車與狗相撞 狗沒事人卻傷了!法院判了
如今大部分人出門遛狗都會給狗狗牽繩,但是有些人還是不自覺,覺得狗狗不應該被束縛,所以就不牽繩,但是這樣的行為是錯誤。近日,一男子就因為未給狗栓繩,致騎車人受傷被判賠償3.9萬元。
12月10日消息,據媒體報道,蔣某像往常一樣騎電動車下班回家,突然一隻狗突然從對面車道跑出來,與蔣某的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蔣某摔倒受傷,電動車也有一定程度的損壞。
隨後蔣某被送往醫院治療,經診斷,蔣某左股骨頸骨折、左膝關節積液,住院一個星期,共花費手術費、治療費近1.3萬元。蔣某後續需要使用外固定支具8周,全休3個月。
路人報警後,交警找到了狗的飼養人葉某,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發時葉某未對狗拴系牽引繩,造成交通事故,蔣某無責任。
可是狗主人葉某未向蔣某支付任何費用,亦未對蔣某表示歉意。無奈,蔣某隻能起訴至法院,要求蔣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葉某未對狗進行拴系牽引,導致狗跑到馬路上,與蔣某發生碰撞,交警認定蔣某無責任、葉某承擔全部責任。
法院依法判決葉某賠償蔣某醫療費10683.17元、誤工費26927元、護理費1307.61元、住院伙食補助費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