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不能超過25cm 否則後果嚴重!寶馬超7萬輛3系、1系中招

12月8日,寶馬汽車備案召回計劃,決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車輛,共計72847輛。 

一、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 

召回2010年3月18日至2012年2月24日期間生產的部分華晨寶馬318i、320i及325i車輛,共計39153輛; 

二、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召回2007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7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進口寶馬116i、118i、120i、318i、320i、325i、330i車輛,共計33694輛。 

召回原因為召回範圍內車輛用戶手冊,對於涉水行車提示「涉水深度最大為30厘米」的描述有誤。

由於電動轉向機(EPS)的轉矩感測器殼體在滿載狀態下距離地面高度為28cm,若車輛多次在超出電動轉向機(EPS)設計允許的涉水環境下行駛(涉水深度超過25cm,車速超過步行速度5km/h)。

轉矩感測器的密封性可能受到影響,導致其進水損壞,最終使得車輛喪失轉向助力功能,增加車輛發生事故的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寶馬將免費為召回範圍內的車輛檢查電動轉向機(EPS),更換因本次召回原因而進水損壞的電動轉向機(EPS),以消除安全隱患。同時會為召回範圍內的車輛免費修正用戶手冊涉水提示說明。

應急處置措施:用戶應避免駕駛車輛在水深超過25cm的積水路段行駛;在水深為25cm的積水路段行駛時,速度不應超過步行速度(5km/h)。 

涉水深度不能超25cm 寶馬中國召回超7萬輛1系、3系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