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大促來襲 消費者練成福爾摩斯:官方看不下去發話!
雙11大促越來越近,你是不是被商家的各種促銷給搞的頭昏腦脹?
對於雙11各種花里胡哨的促銷,經濟日報今天發文稱,豈能因「雙11」練成福爾摩斯。為了參加「雙11」,消費者不僅要弄懂比奧數還複雜的滿減、滿贈、紅包、禮券規則,還得把自己練成福爾摩斯,識破其中的套路。這不是消費者應該承擔的責任,也不是放心消費應有的良好環境。
對此,平台經營者首先要承擔主體責任。其次,監管部門也要監測大促期間可能出現的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中消協最近發布的「雙11」消費提示,著實給剁手黨們潑了一盆冷水。「促銷規則套路複雜」「直播帶貨良莠不齊」等問題層出不窮,最關鍵的是,根據消協組織多年的價格監測和消費者投訴,一些商家的「雙11」促銷價格與平時並無差別,甚至還可能會是全年最貴。
近幾天,消費者關於「雙11」先漲價後降價、虛假促銷的投訴數不勝數。在此,有必要請商家、平台和消費者重溫去年「雙11」前夕出台的《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雙11」全年最貴,消費者找誰說理?首先,平台經營者要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平台發現商家在統一組織的促銷中出現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採取必要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資訊記錄,依法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並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行為。這在法律法規上壓實了平台監督商家的主體責任。
監管部門也要運用大數據技術手段,監測大促期間可能出現的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應堅決查處,及時曝光。
說實話,現在很多消費者並非真為了便宜個幾塊幾角錢,參加「雙11」無非是湊個熱鬧。但消費者的信任一旦被透支,他們可就要「不買立省100%」了。
其實在這之前,有關部門也發出了相關提示:「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在即,市場監管總局向全國互聯網平台企業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發《關於規範「雙十一」網路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旨在規範促銷經營行為,切實維護「雙十一」期間網路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