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inx 之父被抓,前東家想要 Nginx 技術的所有權了

  • 2019 年 12 月 30 日
  • 筆記

二十年前,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免費 Web 伺服器軟體誕生。二十年後的今天,它的影響力可能已經超過 Apache,吸引全球一大批網路巨頭的加入。它就是由 Igor Sysoev 開發的 Nginx 軟體。

昨天 Nginx 創始人被捕了。一周前,他的前東家 Rambler 集團對 NGINX Inc. 提出了侵犯版權的訴訟,聲稱擁有 Nginx 網路伺服器程式碼的全部所有權。莫斯科警方隨後展開了突襲行動,查封了 Nginx 在莫斯科的總部,扣押了設備、帶走並訊問了多位僱員,包括聯合創始人兼現任首席技術官 Igor Sysoev,以及聯合創始人 Maxim Konovalov。

Rambler 是俄羅斯最大的搜索引擎和互聯網門戶網站之一 Rambler .ru 的母公司。Rambler 聲稱 Igor Sysoev 在擔任公司系統管理員時開發了 Nginx,因此它們才是該項目的合法所有人。

Sysoev 曾公開說過他利用業餘時間開發了 Nginx。

事件經過

昨天,俄羅斯警方突擊搜查了 F5 Networks 的子公司 NGINX Inc. 在莫斯科的辦事處,該公司是 Internet 最受歡迎的 Web 伺服器技術的幕後企業。

警方扣押了設備,並拘留了僱員進行訊問。

一名 Nginx 的員工在推特上發布了搜查令的截圖,這一消息迅速傳播開來。他後來應俄羅斯警方的要求刪除了這條推文。但這次搜查得到了其他員工的證實。

該員工說,有 Nginx 的兩名同事在突襲中被拘留,其中包括 Nginx 的創始人、NGINX Inc. 的共同創始人、現任 CTO Igor Sysoev ,以及 Nginx 的聯合創始人 Maxim Konovalov。

F5 Networks 的發言人證實了這次突擊行動,告訴媒體,他們仍在收集事實,目前暫無進一步評論。

Nginx 的歷史

Nginx 是一款輕量級的 Web 伺服器 / 反向代理伺服器及電子郵件(IMAP/POP3)代理伺服器,在 BSD-like 協議下發行。

在 2000 年左右,42 歲的俄羅斯系統管理員 Igor Sysoev 開始啟動這一項目。2002 年十月 Sysoev 發布了第一段公共簡碼,並在 2004 年開源了。與此同時,他任職於俄羅斯一家快速發展的門戶網站——Rambler。最初,Nginx 的開發是為了解決 C10k 問題,並滿足包括 Rambler 搜索引擎和門戶網站在內的多個網站的需求,該網站每天服務 5 億個請求。

2009 年,他創建了 NGINX Inc. (這是在美國註冊的公司),為 Nginx 部署提供鄰近的工具和支援服務。Nginx 公司總部設在舊金山,但在世界各地都設有辦事處,包括莫斯科。

Nginx 伺服器的源程式碼仍然是免費的,並且是通過開源模式來管理的,項目的主要貢獻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 Nginx 公司的員工,他們掌握著項目的管理權。

2011 年,Sysoev 辭去了在 Rambler 的工作,全職作為新公司的首席技術官,向企業用戶推銷加強版的 Nginx。

Sysoev 從未否認在 Rambler 工作期間創建了 Nginx。在 2012 年的一次採訪中,Sysoev 聲稱他在業餘時間開發了 Nginx,而 Rambler 甚至多年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2018 年 6 月,NginxInc. 在由高盛(Goldman Sachs)牽頭的一輪融資中籌集了 4,300 萬美元的 C 輪融資,以「加速企業的應用程式現代化和數字轉換」。

2019 年 3 月, Nginx 被 F5 Networks 以 6.7 億美元收購。

到現在,有接近 4 億的網站在使用 Nginx。據 Netcraft 今年 12 月份公布的全球 Web 伺服器調查報告顯示,Web 伺服器調查數據,Nginx 排第一,市場份額約 37.7%。

開發者的業餘項目算誰的?

Nginx 這次的事件中,最大的爭議在於 Rambler 聲稱 Igor Sysoev 在擔任公司系統管理員時開發了 Nginx,因此 Rambler 擁有 Nginx 技術的所有權。而 Sysoev 聲稱項目是用「業餘時間」進行開發的。

從 2000 年開始開發,到 2019 年發展為 Web 伺服器的 No.1,這期間經過了接近 20 年的時間。當 F5 收購 Nginx 後,在 F5 的力量加持下,Nginx 的前景不可限量。這時,Rambler 以「前東家」的身份出手了。

那麼開發員在工作時間以外(晚上或節假日)做的項目的版權是不是歸僱主所有?目前沒有明確的統一的法律來判定,似乎一切取決於僱主是否夠「猥瑣」。

從一個業餘項目發展成為大公司的案例不在少數。

Dropbox 的創始人 Drew Houston 在做 Dropbox 的時候任職於一家初創公司 Bit9,並曾表示「一些工作是在 Bit9 的辦公室完成的」。辭職時他諮詢了律師並得到了簽名信,以表明 Bit9 在 Dropbox 中沒有任何股權、所有權。

陳士駿是 Facebook 前 15 號員工,在臉書上班的時候消失了一段時間,回來工作後立刻辭職。他離開臉書後,創辦了 YouTube。

程式設計師的業餘項目,有助於提高員工自身能力的全面發展,也能一定程度的避免職業倦怠。有的公司會比較鼓勵,比如微軟有 moonlight 計劃,員工業餘可以做自己的項目,只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就行,比如不能使用公司資產,不能與公司現有產品競爭以及不能有利益衝突等。作為員工,只要你別太過分,僱主一般不會糾結於你的業餘做了什麼。

將業餘項目做大的開發者,也的確是會面臨一些風險。項目吸引力越大,風險越大。當大企業訴諸法庭時,靠拖都能拖垮一家小企業。在沒有這樣一條明確法律時,開發者應該關注任職期間跟公司簽約的合約上是否有明確說明「企業擁有員工在所有時間、所有地點所作出的所有項目的擁有權」。

那麼,業餘項目究竟屬於開發者個人,還是屬於開發者所在的企業呢?你是否留意過你的企業有這樣的明文規定呢?如果是你遇到 Nginx 類似的情況,你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