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開眼界 一男子詐騙FB/Google1.2億美元:被判5年
- 2019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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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相信一個人就騙了美國兩大互聯網巨頭8億元么?有人不僅這麼做了,而且還成功了、
12月19日,美國司法部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發布消息,表示此前因詐騙Facebook與Google兩家公司1.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8.4億元)的立陶宛男子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罰款5000萬美元以及支付2600萬美元賠償金。
該男子名為Evaldas Rimasauskas,他於2013年-2015年期間精心策划了一場詐騙。
他在拉脫維亞成立了一加公司,該公司與名稱與硬體製造商廣達電腦(Quanta Computer)相似。隨後該男子以廣達名義向大量公司與代理商發送郵件,要求這些公司匯款至全新銀行賬戶。
因為Facebook與Google與廣達電腦定期會有數百萬美元的交易,所以這兩家公司就真的上當受騙,將多筆資金轉入該男子賬戶。
收到匯款後,該男子迅速將這筆錢匯往全球不同地區的銀行賬戶,包括拉脫維亞,塞普勒斯,斯洛伐克,立陶宛,匈牙利和香港。他還偽造了各種發票、合約和信件,以讓銀行相信其匯款理由。
其中Facebook被騙近1億美元,Google被騙2300萬美元,所幸兩家公司都表示大部分錢已經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