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基礎-全方面掌握繼承
- 2019 年 10 月 3 日
- 筆記
前言
上篇文章詳細解析了原型、原型鏈的相關知識點,這篇文章講的是和原型鏈有密切關聯的繼承,它是前端基礎中很重要的一個知識點,它對於程式碼復用來說非常有用,本篇將詳細解析JS中的各種繼承方式和優缺點進行,希望看完本篇文章能夠對繼承以及相關概念理解的更為透徹。
本篇文章需要先理解原型、原型鏈以及call
的相關知識:
js基礎-面試官想知道你有多理解call,apply,bind?
何為繼承?
維基百科:繼承可以使得子類具有父類別的各種屬性和方法,而不需要再次編寫相同的程式碼。
繼承是一個類從另一個類獲取方法和屬性的過程。
PS:或者是多個類
JS實現繼承的原理
記住這個概念,你會發現JS中的繼承都是在實現這個目的,差異是它們的實現方式不同。
複製父類的屬性和方法來重寫子類原型對象。
原型鏈繼承(new):
function fatherFn() { this.some = '父類的this屬性'; } fatherFn.prototype.fatherFnSome = '父類原型對象的屬性或者方法'; // 子類 function sonFn() { this.obkoro1 = '子類的this屬性'; } // 核心步驟:重寫子類的原型對象 sonFn.prototype = new fatherFn(); // 將fatherFn的實例賦值給sonFn的prototype sonFn.prototype.sonFnSome = '子類原型對象的屬性或者方法' // 子類的屬性/方法聲明在後面,避免被覆蓋 // 實例化子類 const sonFnInstance = new sonFn(); console.log('子類的實例:', sonFnInstance);
原型鏈子類實例
原型鏈繼承獲取父類的屬性和方法
fatherFn
通過this聲明的屬性/方法都會綁定在new
期間創建的新對象上。- 新對象的原型是
father.prototype
,通過原型鏈的屬性查找到father.prototype
的屬性和方法。
理解new
做了什麼:
new在本文出現多次,new也是JS基礎中很重要的一塊內容,很多知識點會涉及到new,不太理解的要多看幾遍。
- 創建一個全新的對象。
- 這個新對象的原型(
__proto__
)指向函數的prototype
對象。 - 執行函數,函數的this會綁定在新創建的對象上。
- 如果函數沒有返回其他對象(包括數組、函數、日期對象等),那麼會自動返回這個新對象。
- 返回的那個對象為構造函數的實例。
構造調用函數返回其他對象
返回其他對象會導致獲取不到構造函數的實例,很容易因此引起意外的問題!
我們知道了fatherFn
的this
和prototype
的屬性/方法都跟new
期間創建的新對象有關係。
如果在父類中返回了其他對象(new
的第四點),其他對象沒有父類的this
和prototype
,因此導致原型鏈繼承失敗。
我們來測試一下,修改原型鏈繼承中的父類fatherFn
:
function fatherFn() { this.some = '父類的this屬性'; console.log('new fatherFn 期間生成的對象', this) return [ '數組對象', '函數對象', '日期對象', '正則對象', '等等等', '都不會返回new期間創建的新對象' ] }
PS: 本文中構造調用函數都不能返回其他函數,下文不再提及該點。
不要使用對象字面量的形式創建原型方法:
這種方式很容易在不經意間,清除/覆蓋了原型對象原有的屬性/方法,不該為了稍微簡便一點,而使用這種寫法。
有些人在需要在原型對象上創建多個屬性和方法,會使用對象字面量的形式來創建:
sonFn.prototype = new fatherFn(); // 子類的prototype被清空後 重新賦值, 導致上一行程式碼失效 sonFn.prototype = { sonFnSome: '子類原型對象的屬性', one: function() {}, two: function() {}, three: function() {} }
還有一種常見的做法,該方式會導致函數原型對象的屬性constructor
丟失:
function test() {} test.prototype = { ... }
原型鏈繼承的缺點
-
父類使用
this
聲明的屬性被所有實例共享原因是:實例化的父類(
sonFn.prototype = new fatherFn()
)是一次性賦值到子類實例的原型(sonFn.prototype
)上,它會將父類通過this
聲明的屬性也在賦值到sonFn.prototype
上。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部落格中說,引用類型的屬性被所有實例共享,通常會用數組來舉例,實際上數組以及其他父類通過
this
聲明的屬性也只是通過原型鏈查找去獲取子類實例的原型(sonFn.prototype
)上的值。
- 創建子類實例時,無法向父類構造函數傳參,不夠靈活。
這種模式父類的屬性、方法一開始就是定義好的,無法向父類傳參,不夠靈活。
sonFn.prototype = new fatherFn()
借用構造函數繼承(call)
function fatherFn(...arr) { this.some = '父類的this屬性'; this.params = arr // 父類的參數 } fatherFn.prototype.fatherFnSome = '父類原型對象的屬性或者方法'; function sonFn(fatherParams, ...sonParams) { fatherFn.call(this, ...fatherParams); // 核心步驟: 將fatherFn的this指向sonFn的this對象上 this.obkoro1 = '子類的this屬性'; this.sonParams = sonParams; // 子類的參數 } sonFn.prototype.sonFnSome = '子類原型對象的屬性或者方法' let fatherParamsArr = ['父類的參數1', '父類的參數2'] let sonParamsArr = ['子類的參數1', '子類的參數2'] const sonFnInstance = new sonFn(fatherParamsArr, ...sonParamsArr); // 實例化子類 console.log('借用構造函數子類實例', sonFnInstance)
借用構造函數繼承的子類實例
借用構造函數繼承做了什麼?
聲明類,組織參數等,只是輔助的上下文程式碼,核心是借用構造函數使用call
做了什麼:
一經調用call/apply
它們就會立即執行函數,並在函數執行時改變函數的this
指向
fatherFn.call(this, ...fatherParams);
- 在子類中使用
call
調用父類,fatherFn
將會被立即執行,並且將fatherFn
函數的this指向sonFn
的this
。 - 因為函數執行了,所以
fatherFn
使用this聲明的函數都會被聲明到sonFn
的this
對象下。 - 實例化子類,this將指向
new
期間創建的新對象,返回該新對象。 - 對
fatherFn.prototype
沒有任何操作,無法繼承。
該對象的屬性為:子類和父類聲明的this
屬性/方法,它的原型是
PS: 關於call/apply/bind的更多細節,推薦查看我的部落格:js基礎-面試官想知道你有多理解call,apply,bind?[不看後悔系列]
借用構造函數繼承的優缺點
優點:
- 可以向父類傳遞參數
- 解決了原型鏈繼承中:父類屬性使用
this
聲明的屬性會在所有實例共享的問題。
缺點:
- 只能繼承父類通過
this
聲明的屬性/方法,不能繼承父類prototype
上的屬性/方法。 - 父類方法無法復用:因為無法繼承父類的
prototype
,所以每次子類實例化都要執行父類函數,重新聲明父類this
里所定義的方法,因此方法無法復用。
組合繼承(call+new)
原理:使用原型鏈繼承(
new
)將this
和prototype
聲明的屬性/方法繼承至子類的prototype
上,使用借用構造函數來繼承父類通過this
聲明屬性和方法至子類實例的屬性上。
function fatherFn(...arr) { this.some = '父類的this屬性'; this.params = arr // 父類的參數 } fatherFn.prototype.fatherFnSome = '父類原型對象的屬性或者方法'; function sonFn() { fatherFn.call(this, '借用構造繼承', '第二次調用'); // 借用構造繼承: 繼承父類通過this聲明屬性和方法至子類實例的屬性上 this.obkoro1 = '子類的this屬性'; } sonFn.prototype = new fatherFn('原型鏈繼承', '第一次調用'); // 原型鏈繼承: 將`this`和`prototype`聲明的屬性/方法繼承至子類的`prototype`上 sonFn.prototype.sonFnSome = '子類原型對象的屬性或者方法' const sonFnInstance = new sonFn(); console.log('組合繼承子類實例', sonFnInstance)
組合繼承的子類實例
從圖中可以看到fatherFn
通過this
聲明的屬性/方法,在子類實例的屬性上,和其原型上都複製了一份,原因在程式碼中也有注釋:
- 原型鏈繼承: 父類通過
this
和prototype
聲明的屬性/方法繼承至子類的prototype
上。 - 借用構造繼承: 父類通過this聲明屬性和方法繼承至子類實例的屬性上。
組合繼承的優缺點
優點:
完整繼承(又不是不能用),解決了:
- 父類通過
this
聲明屬性/方法被子類實例共享的問題(原型鏈繼承的問題)
每次實例化子類將重新初始化父類通過this
聲明的屬性,實例根據原型鏈查找規則,每次都會 - 父類通過
prototype
聲明的屬性/方法無法繼承的問題(借用構造函數的問題)。
缺點:
- 兩次調用父類函數(
new fatherFn()
和fatherFn.call(this)
),造成一定的性能損耗。 - 因調用兩次父類,導致父類通過
this
聲明的屬性/方法,生成兩份的問題。 - 原型鏈上下文丟失:子類和父類通過prototype聲明的屬性/方法都存在於子類的prototype上
原型式繼承(Object.create()
)
繼承對象原型-Object.create()實現
以下是Object.create()
的模擬實現,使用Object.create()
可以達成同樣的效果,基本上現在都是使用Object.create()
來做對象的原型繼承。
function cloneObject(obj){ function F(){} F.prototype = obj; // 將被繼承的對象作為空函數的prototype return new F(); // 返回new期間創建的新對象,此對象的原型為被繼承的對象, 通過原型鏈查找可以拿到被繼承對象的屬性 }
PS:上面Object.create()
實現原理可以記一下,有些公司可能會讓你講一下它的實現原理。
例子:
let oldObj = { p: 1 }; let newObj = cloneObject(oldObj) oldObj.p = 2 console.log('oldObj newObj', oldObj, newObj)
原型式繼承優缺點:
優點: 兼容性好,最簡單的對象繼承。
缺點:
- 因為舊對象(
oldObj
)是實例對象(newObj
)的原型,多個實例共享被繼承對象的屬性,存在篡改的可能。 - 無法傳參
寄生式繼承(封裝繼承過程)
創建一個僅用於封裝繼承過程的函數,該函數在內部以某種方式來增強對象,最後返回對象。
function createAnother(original){ var clone = cloneObject(original); // 繼承一個對象 返回新函數 // do something 以某種方式來增強對象 clone.some = function(){}; // 方法 clone.obkoro1 = '封裝繼承過程'; // 屬性 return clone; // 返回這個對象 }
使用場景:專門為對象來做某種固定方式的增強。
寄生組合式繼承(call+寄生式封裝)
寄生組合式繼承原理:
- 使用借用構造函數(
call
)來繼承父類this聲明的屬性/方法 - 通過寄生式封裝函數設置父類prototype為子類prototype的原型來繼承父類的prototype聲明的屬性/方法。
function fatherFn(...arr) { this.some = '父類的this屬性'; this.params = arr // 父類的參數 } fatherFn.prototype.fatherFnSome = '父類原型對象的屬性或者方法'; function sonFn() { fatherFn.call(this, '借用構造繼承'); // 核心1 借用構造繼承: 繼承父類通過this聲明屬性和方法至子類實例的屬性上 this.obkoro1 = '子類的this屬性'; } // 核心2 寄生式繼承:封裝了son.prototype對象原型式繼承father.prototype的過程,並且增強了傳入的對象。 function inheritPrototype(son, father) { const fatherFnPrototype = Object.create(father.prototype); // 原型式繼承:淺拷貝father.prototype對象 father.prototype為新對象的原型 son.prototype = fatherFnPrototype; // 設置father.prototype為son.prototype的原型 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son; // 修正constructor 指向 } inheritPrototype(sonFn, fatherFn) sonFn.prototype.sonFnSome = '子類原型對象的屬性或者方法' const sonFnInstance = new sonFn(); console.log('寄生組合式繼承子類實例', sonFnInstance)
寄生組合式繼承子類實例
寄生組合式繼承是最成熟的繼承方法:
寄生組合式繼承是最成熟的繼承方法, 也是現在最常用的繼承方法,眾多JS庫採用的繼承方案也是它。
寄生組合式繼承相對於組合繼承有如下優點:
- 只調用一次父類
fatherFn
構造函數。 - 避免在子類prototype上創建不必要多餘的屬性。
-
使用原型式繼承父類的prototype,保持了原型鏈上下文不變。
子類的prototype只有子類通過prototype聲明的屬性/方法和父類prototype上的屬性/方法涇渭分明。
ES6 extends繼承:
ES6繼承的原理跟寄生組合式繼承是一樣的。
ES6 extends
核心程式碼:
這段程式碼是通過babel在線編譯成es5, 用於子類prototype原型式繼承父類prototype
的屬性/方法。
// 寄生式繼承 封裝繼承過程 function _inherits(son, father) { // 原型式繼承: 設置father.prototype為son.prototype的原型 用於繼承father.prototype的屬性/方法 son.prototype = Object.create(father && father.prototype); 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son; // 修正constructor 指向 // 將父類設置為子類的原型 用於繼承父類的靜態屬性/方法(father.some) if (father) { Object.setPrototypeOf ? Object.setPrototypeOf(son, father) : son.__proto__ = father; } }
另外子類是通過借用構造函數繼承(call
)來繼承父類通過this
聲明的屬性/方法,也跟寄生組合式繼承一樣。
ES5繼承與ES6繼承的區別:
本段摘自阮一峰-es6入門文檔
- ES5的繼承實質上是先創建子類的實例對象,再將父類的方法添加到this上。
-
ES6的繼承是先創建父類的實例對象this,再用子類的構造函數修改this。
因為子類沒有自己的this對象,所以必須先調用父類的super()方法。
擴展:
為什麼要修正construct指向?
在寄生組合式繼承中有一段如下一段修正constructor 指向的程式碼,很多人對於它的作用以及為什麼要修正它不太清楚。
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son; // 修正constructor 指向
construct的作用
MDN的定義:返回創建實例對象的Object
構造函數的引用。
即返回實例對象的構造函數的引用,例如:
let instance = new sonFn() instance.constructor // sonFn函數
construct
的應用場景:
當我們只有實例對象沒有構造函數的引用時:
某些場景下,我們對實例對象經過多輪導入導出,我們不知道實例是從哪個函數中構造出來或者追蹤實例的構造函數,較為艱難。
這個時候就可以通過實例對象的constructor
屬性來得到構造函數的引用:
let instance = new sonFn() // 實例化子類 export instance; // 多輪導入+導出,導致sonFn追蹤非常麻煩,或者不想在文件中再引入sonFn let fn = instance.construct // do something: new fn() / fn.prototype / fn.length / fn.arguments等等
保持construct
指向的一致性:
因此每次重寫函數的prototype都應該修正一下construct
的指向,以保持讀取construct
行為的一致性。
小結
繼承也是前端的高頻面試題,了解本文中繼承方法的優缺點,有助於更深刻的理解JS繼承機制。除了組合繼承和寄生式繼承都是由其他方法組合而成的,分塊理解會對它們理解的更深刻。
建議多看幾遍本文,建個html
文件試試文中的例子,兩相結合更佳!
對prototype還不是很理解的同學,可以再看看:JS基礎-函數、對象和原型、原型鏈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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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9/9/22
作者:OBKoro1
參考資料:
JS高級程式設計(紅寶書)6.3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