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到底該不該罰款?——邏輯推理淺談(二)

  • 2019 年 12 月 18 日
  • 筆記

辯證邏輯

我們當然期待完美的演繹推理式邏輯,這樣我們說的每句話和每個行動都有的放矢。而缺陷卻是我們的推理寸步難行,因為要找到絕對正確的大前提和小前提是不可能的,頂多在一定的範圍或定義下成立。且推理的內容也很簡單,即使複合幾次,也沒有什麼高深的奧義。但是類似合情推理的方式,我們可以反過來用全面,聯繫,發展的眼光去質疑推理鏈條上的每一個假設,會不會有別的情況,以至於最後的結論可能是怎樣的云云。而形式邏輯的起點也往往是辯證邏輯的一條路徑,比如:

法律規定:擅自闖紅燈要罰款200元。

如果分別是原告和被告的律師,往往就會有兩種大體的辯護思路:

原告推理:

辯證邏輯:你在明明看到紅燈的情況下,因為上班遲到闖了紅燈,是擅自闖的。

形式邏輯:你擅自闖紅燈了,罰款200元。

被告推理:

辯證邏輯:監控顯示,當時有一輛救護車通過,該車只有通過紅燈才能緊急避讓,且你以前得過三好學生,應該不會不守規矩,因此是為了避讓救護車,不屬於擅闖。

形式邏輯:你沒有擅自闖紅燈,不用罰款200元。

法律這條應該可以看作是一個等價關係條款,逆命題也成立,但是擅自一詞是否成立得要靠辯證法來支援和說明。辯證的說明方式的每一條都有可能有漏洞,但是客觀目標是找到當前觀測下最可能的沒觀測到的客觀真實情況,當然律師的主觀目標則是盡量為當事人辯護了。可見,這部分模稜兩可的辯證邏輯,才是辯護的核心,一方面要盡量認清事實,另一方面要向著辯護目標來找到線索和支援理由。就像德州撲克里,一方面要算清各類牌面的概率,考慮玩家歷史和當前表現和在充分洗亂的假設下,另一方面,執行那些可能讓對方犯錯的能夠獲得超額收益的行動。

而無論是德州還是法庭辯護,雙方實力相當時候,那就是客觀事實起作用了,德州贏錢期望為0而辯護結果會接近雙方認定的客觀結果上。

但辯證法有時候像玄學一樣,聽起來很有道理的樣子但並不能得到什麼可靠的結論來指導行動,作為有科學素養的一代,一方面我們的思維不能禁錮在形式邏輯里像個電腦一樣死板地思考問題,另外,在下一個明確結論的時候,我們還是要盡量避免主觀臆斷,能盡量客觀地看到事物的本質。

我認為,辯證邏輯的核心能力是能否在有限的表面觀察下,無論是直接的現場目擊,還是影像音頻,或是文字描述下,去反推事實以及再用文字表達出來為我所用的能力。比如律師需要推斷事實以後以對委託人最有利的方式去論述,而法官斷案則要儘可能通過雙方的意見來推斷出真正的事實,進而作出判斷。又比如醫生,在有限的觀察和檢測數據下,要去推斷疾病,排除疾病,並作出進一步治療行動,很多時候都是辯證地在猜測產生目前這些現象的病因是什麼的過程,不用寫給誰看,能否真的在當前治療方案中選擇最適合病人的,看起來就是一個辯證看問題的過程,並不是什麼強邏輯推理。不同職業的人,或者是生活中,更多時候也是辯證思路會更行得通,而且就像律師和醫生有區別一樣,不同場合下的辯證邏輯的側重點和使用方式也有區別。

而我想到這一切的基礎,是隱馬爾可夫模型,它告訴我也許你看到的一系列事情都只是觀測,真正背後的事實,要你自己去推斷,而且,很有可能推斷不出來。

形式和辯證,到底怎麼選,怎麼用?

曾經的困惑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尤其是我扎在數理邏輯里不能自拔那段時間,我腦子裡的辯證邏輯幾乎是空的,我不相信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主觀判斷,我只相信給定的真理和在真理下推出來的結論,即演繹推理,哪怕歸納和類比我都半信半疑,生怕出錯而無奈放棄繼續思考。

然而這樣的方式讓我的生活寸步難行,就像我在學習中要對一個問題深究到底地去理解,日常生活中我也去這樣做了,但是,中午吃哪個菜更有利於健康沒有那麼多邏輯啊?為什麼要寫作業老師也無法說服你啊?這支股票要不要買的決策,也不能全用數學公式推出來啊!

直到這時我仍然沒有死心,我仍然希望能夠通過像概率,統計,模型這樣的數理工具對一些無法確定的事情作出判斷,自己就像個機器人一樣等著劃定閾值以後再做某目標函數下的最優決策。並且堅信,沒有什麼問題不能夠建模,沒有什麼問題不是數學問題,沒有什麼問題不能夠計算和推理。

不幸的是,這三步我都錯了。很多問題不能建模,不是數學問題,也不能計算,那些出現在試卷上的考試題目永遠不會一模一樣地出現在真實世界裡。

就好像理想破滅的感覺,我希望構建的邏輯大廈終於倒塌而讓我解脫了。我發現純形式的東西除了束縛我的雙手以外什麼用都沒有。

最後在這條道走到黑,才恍然大悟要回頭,年少時候少不了這種探索過程的困惑,放孩子們去自己感受世界,自己回頭,再上岸,他會更加堅定。

困惑解除

我嘗試著去感受自己的內心,那個並未被數理邏輯武裝的自己,去感受開心,難過,驚訝,原來這些東西才是與生俱來的,數理邏輯很美好,但是這一部分是天生就貼近內心的,別人可以,你也可以,而且,也沒人要求你一定要比別人做得好。

就如前面說的,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邏輯會更為主的發揮作用,比如生活中的邏輯本來就是人們用感性的辯證觀寫就的,自然也要用那一套來理解和使用,生搬硬套的結果只能是沒處說理去。很多職業,上面提到的律師,醫生,以及一切和人打交道的銷售,商務,企業家等等,都是在辯證思考的基礎上,在一些枝幹處用上很簡單的如bool邏輯等就能夠解決了,而那遠不是重點之處,精彩之處在前面他給你在大腦里構建,用生動語言描述的宏偉畫面,臨門一腳的形式邏輯,也是讓你有安全感而已。而電腦的世界,天生就是用bool邏輯構造的,解鈴還須繫鈴人,那麼處理電腦上遇到的這些計算效率,存儲,通訊等問題,自然也要用相應的邏輯解決,包括人和電腦的交互,也是類似的和機器打交道的過程,UI讓你更舒服,但是還是以邏輯值被記下了。大數據的處理,自然也是以這種方式進行,發揮著其海量優勢。

所以,我媽小時候常和我說的,「到哪山唱哪山的歌」和「別問,先做」這兩句話我總算是明白了。小時候因為愛提問題,愛牛角尖的鑽研確實獲得了不少,也感恩自己幸運地有這種精神才走到今天,不過當有一天發現它的缺陷並影響著自己的生活時,那大可放下身段去改正,這是對自己優勢的大的把握和利用的方法。當你是個魔術師的時候,你就多感性地討論藝術,當是個程式設計師的時候,你就按照數理邏輯出牌好了。倒過來標新立異並沒有那麼好了,因為結果你已經知道,感謝當年認真回答我奇奇怪怪問題的中學老師,我終於自己明白了自己,但少不了那個當下你們的支援。

關於邏輯的更多內容,我也在學習研究中,有什麼想法,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