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筆記整理—【08】面向對象程式設計-包、繼承、訪問許可權
- 2019 年 12 月 17 日
- 筆記
java 工程目錄:
1.src 源文件目錄,存放java源程式碼的目錄
2.bin 目錄:存放由java原碼編譯好的class文件
3.package 不能以java.開頭 4.package: 添加包的規則:公司域名的倒寫 + 項目的名字 + 功能名字 注意:不能使用以java.* 開頭定義包名 5.Eclipse 快捷鍵: 1.CTRL + D 刪除整行程式碼 2.CTRL + shift + O 自動引入java引用的java類 3.CTRL + alt + 方向上或者下 向上或者下複製程式碼塊 //CTRL + Y 撤銷自己的撤銷 6.繼承
由繼承而得到的類稱為子類(或派生類),被繼承的類稱為父類(或超類)。Java中每個類只允許有一個父類。語法如下:class <子類> extends <父類>
當子類的成員變數和父類中的成員變數同名時,父類的成員變數不能被子類繼承(即被子類的成員變數覆蓋),此時稱子類的成員變數隱藏了父類的成員變數。
若子類的方法名與父類相同,參數個數和參數類型也完全相同時,叫做方法重寫。
成員變數的隱藏和方法重寫可以使子類替換父類中並不適合子類的狀態(變數)和行為(方法),從而使繼承更加靈活
子類覆蓋父類的同名方法叫做重寫,重寫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方法的參數個數必須相同。 (2)方法的參數對應的數據類型必須相同。 (3)方法重寫時不得修改返回值的類型。 (4)子類不得降低父類同名方法的訪問級別。 7.訪問級別: 在Java中共有4種訪問級別,按訪問許可權由高到低為:public(公有的)、protected(受保護的)、友好的(沒有任何訪問許可權關鍵字修飾)和private(私有的) 8.關鍵字 this:this關鍵字表示當前類的內部實例對象,類似於外部實例,但是this可以訪問所有級別的成員變數和方法 this 關鍵字使用:
1.this是當前類的內部對象,所以和類的外部對象訪問類成員變數和方法的規則一致,語法:this.<變數名>和this.<方法名>。
2.this只能在當前類的內部使用,但是,不能在static修飾的方法(即類方法)中使用。
3.this在實例方法中通常被省略,除非實例方法中包含與成員變數同名的局部變數時,訪問成員變數需要使用this。
4.當一個類中包含多個構造方法的時,如果其中一個構造方法要調用另外的構造方法時,使用this關鍵字, 引用時必須在首行。 9.super 關鍵字: 如果子類繼承父類時,出現了成員變數的隱藏和方法重寫,此時子類的對象對應的成員變數和方法都是在子類中重新定義的,如果需要在子類中調用父類被隱藏的成員變數或者被重寫的方法,可以使用super關鍵字。 使用原則; 1.super可以訪問被子類重寫的父類同名方法和被子類隱藏的父類的成員變數。 2.可以使用super關鍵字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 注意:在子類構造方法中,首行會默認調用父類構造方法。如果父類無無參構造方法 則在子類的構造方法中需要手動調用父類構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