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特斯拉撤訴背後的「美國陷阱」
歷時2年,曾經轟轟烈烈的特斯拉狀告小鵬汽車新員工一案,落錘、和解。
特斯拉最初以「商業竊密」起訴,但兩年翻來覆去,最終只是發現前員工曹光植個人行為不規範、私下備份了程式碼,卻沒有任何證據可以得出他的新僱主小鵬汽車與此有任何關聯。
於是特斯拉與前員工曹光植和解,曹光植再次向無端被捲入的小鵬汽車致歉——同樣以前員工的身份。
這似乎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但也有外媒Insideevs指出,狀告前員工、指控他們的新僱主——主要是特斯拉的競爭對手,然後讓他們陷入周期漫長的訴訟周期和名譽紛爭中,以此競爭得利,是特斯拉常用的手段。
而且Insideevs還進一步對比了現如今特斯拉和小鵬汽車的自動駕駛方案,發現雙方走的是再明顯不過的兩條不同的技術路線。
於是這就不禁讓人想起華為受難過程中,任正非案頭的那本《美國陷阱》,其中核心要義就是:「通過非商業手段瓦解競爭對手」。
細思極恐,但並非沒有邏輯。
公案定論
據當事人曹光植的辯護律師聲明稱,特斯拉已與曹光植達成和解協議。在2年訴訟和調查之後,最新結論要點如下:
1、曹光植承認在個人雲端備份了特斯拉的AutoPilot程式碼,但並非出於有意為之,也沒有商業目的,更沒有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過特斯拉程式碼。
2、接到小鵬汽車offer後,曹光植就著手刪除這些個人備份的程式碼。
3、小鵬汽車在特斯拉發起對曹光植的訴訟後,為證清白主動提供了曹光植的工作電腦鏡像、相關文件,以及立馬中止了曹光植的工作配合訴訟。直到2020年特斯拉要求小鵬汽車提供自己的自動駕駛系統源程式碼,以及與本案無直接關聯的專利技術,被小鵬汽車質疑和拒絕。在此之前小鵬汽車配合特斯拉調查提供了12000份文件資料。
4、特斯拉最終也沒有拿出任何證明曹光植備份行為,與小鵬汽車有任何關係的證據。
5、因為訴訟越來越曠日持久,過程中小鵬汽車也無法讓曹光植為自己繼續工作,雙方被迫解約。
6、根據和解協議,曹光植因個人行為不當,承擔訴訟費用,向特斯拉支付賠償金,雙方達成實質性和解。
7、曹光植在律師聲明中,專門向前僱主小鵬汽車致歉,稱因為自己的原因讓後者被捲入不必要的紛爭和質疑中。
至此,特斯拉、曹光植和小鵬汽車2年前的訴訟糾紛,落錘結束。
因為此次是dismissal with prejudice,按照美國法律,特斯拉不能再以同一理由對曹光植髮起訴訟。
同時也意味著,小鵬汽車沉冤得雪。在這起民事訴訟案中,以「商業竊密」以及地緣政治被廣泛關注,不是訴訟主體卻成為輿論主角之一,歷時2年之後才有了結果說話。
然而即便如此,特斯拉和馬斯克在輿論中釋放的影響,可能還不會就此馬上煙消雲散。
恩怨往事
曹光植一案,發生在2019年3月。
當時特斯拉把前員工曹光植告上法庭,並以「商業竊密」連帶控告小鵬汽車。並放話指控,小鵬汽車夥同從特斯拉跳槽過去的前員工盜竊其自動駕駛系統AutoPilot的商業機密。
原因是前特斯拉員工曹光植——擁有AutoPilot的源程式碼訪問許可權,在當年1月3日宣布離職,並且跳槽到造車新勢力公司小鵬汽車。
競業協議在加州違法,這種跳槽合理合法。
但特斯拉找到證據——曹光植之前在自己的iCloud雲端,備份過「特斯拉Autopilot相關的源程式碼完整副本」,總共複製了超過30萬個與Autopilot相關的文件和目錄。
所以特斯拉懷疑,曹光植攜程式碼跳槽小鵬汽車,而且還可能是後者「指使」的。
當時正是太平洋兩岸關於AI技術和知識產權關注度最高的時候,於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中國創業公司小鵬汽車就這樣被中美關注。
其後小鵬汽車立馬回應,稱也啟動了內部調查,並且為證清白會配合提供曹光植在小鵬汽車的工作電腦和文件等。
更進一步,小鵬汽車給出官方調查後的回應,稱沒有發現特斯拉聲稱的違規行為,特斯拉的描述不符合事實。
近日,特斯拉針對其前員工、視覺科學家、現小鵬汽車員工曹光植先生提起民事訴訟,有媒體報道將此事與小鵬汽車聯繫起來,為此小鵬汽車發表聲明如下:
1、在曹光植先生入職前後,小鵬汽車都沒有發現存在特斯拉所聲稱的任何可能違規行為。目前,小鵬汽車已針對此事啟動進一步調查。
2、我們高度關注此事,感謝大家的關注和理解。少數有關媒體報道以及特斯拉在本案中所作出的與小鵬汽車有關的描述及猜測不符合事實。
3、小鵬汽車是中國領先的新造車企業之一,在自動駕駛等多領域進行獨立自主研發。我們堅信,無端指責不會壓制創新,小鵬汽車將繼續引入多領域高科技人才,積極面對全球智慧汽車的競爭浪潮。
自動駕駛方案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3月,小鵬汽車還是一家準備推出第一款車的創業車企。當時無法通過產品和方案,證明和特斯拉自動駕駛路線的不同。
但兩年時間已過,現如今回頭來看,小鵬汽車走了一條和特斯拉不同的自動駕駛技術路線。
換而言之,雖然特斯拉是量產自動駕駛的前輩,但小鵬汽車拿其技術發展另一條路線,邏輯上並不成立。外媒Insideevs就比較展示了雙方自動駕駛技術路線:
顯而易見的是,小鵬汽車走的是光學雷達+攝影機的多感測器冗餘路線,而特斯拉則是堅定攝影機純視覺方案。
在自動駕駛領域,光學雷達+攝影機多是L4級自動駕駛標配,而小鵬汽車顯然是「降維使用」的方式落地量產車;而攝影機純視覺,更核心是「升維迭代」的進階……
所以特斯拉認為小鵬汽車偷師AutoPilot,就意味著小鵬汽車要用低維架構用到高維方案中,且不說技術融合難度,邏輯上也站不住腳。
更關鍵的是,2年後的現在,小鵬汽車有了小鵬NGP,可以直接與特斯拉AutoPilot中的高速環路自動駕駛能力直接比較。從車主輿論回饋來看,小鵬NGP都要遠優於特斯拉AutoPilot同場景下的表現……
也就是說,特斯拉2年前認為小鵬汽車在抄自己的作業,但2年後的結果來看,小鵬汽車作業成績竟然要比特斯拉更好。
如果真的是抄作業,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那麼問題就來了,為啥特斯拉甚至馬斯克,還要不遺餘力在訴訟結果出爐前,通過輿論給小鵬汽車「定性」呢?
特斯拉的「美國陷阱」套路
外媒Insideevs提供了一種思路:
這就是特斯拉的慣用競爭手段啊。
除了小鵬汽車之外,特斯拉還以「離職前竊密」,把明星自動駕駛公司Aurora、Zoox等告上過法庭,紛紛打上「偷技術」的標籤。
最後這些官司,結局也都大同小異:在曠日持久的訴訟之後,沒有直接證據而和解、撤訴。
獨角獸Aurora也公開抗議過特斯拉的這種手段,認為本質是出於競爭和不正常的恐懼,試圖濫用法律制度,在過程中搞爛對方名譽,然後扼殺競爭對手。
更直白來說:殺人誅心。
並且確實有直接表現。
如去年11月,小鵬汽車官宣上馬光學雷達之後,馬斯克就直接下場diss,借著評論暗指小鵬汽車「有特斯拉的舊版本技術」。
按理來說,已經進入法律程式的糾紛,當事公司話事人在結果出爐前是不能發表這樣的評論的。但馬斯克依然在自己擁有強大輿論影響力的平台,殺人誅心。
另外在一條使用光學雷達的新進展消息中這樣評論,不知前情的人也摸不著頭腦。然而結合競爭,特別是自動駕駛競爭來看,或許就合理得多。
一直以來,馬斯克放下狠話——「傻瓜才用光學雷達」,以及對其他公司的訴訟和diss,多半是因為自動駕駛。
為什麼?
因為這才是特斯拉真正的核心競爭力所在。或許更早之前,特斯拉會被當做新能源、電動力來看待,但隨著交付問題解決、FSD等發布,特斯拉開始享受「自動駕駛」的估值,開啟了狂飆突進之路。
巴倫周刊此前有過分析,如今7000億美元的市值,60%以上的估值來自於自動駕駛預期。所以從這個程度,或許就能更好理解特斯拉對小鵬汽車的格外在意了。
時間回到2年前,小鵬汽車還是一家尚未有量產車上路的創業公司,但展現出的卻是自研自動駕駛的決心,以及相關人才的高調重倉。
所謂春江水暖鴨先知,特斯拉感知到了潛在威脅,於是藉由曹光植的不規範行為,把小鵬汽車拖入訴訟之中。
效果自然也不錯。在接下來這兩年里,今日訴訟和解之前,小鵬汽車身上背負的質疑,一直沒有得到洗刷。
而且結果出爐後,就會立刻得到洗刷嗎?或許也不會,畢竟資訊大爆炸時代,更多人只關注了開頭,卻不會在意最後的真相和結果。
所以這也正是值得警惕的地方。
在華為因5G領先遭受打壓開始,任正非案頭被拍到的那本《美國陷阱》就有明確啟示,在商業競爭中,如果通過非商業的手段,把對方拖入訴訟和輿論影響之中,是可以瓦解對手的。
而回到小鵬汽車與特斯拉的恩怨糾紛,雖然不能跟華為事件一樣相提並論,但依然可以在《美國陷阱》的套路中,找到核心相似點。
現如今,特斯拉在智慧電動車領域,確實全球無人能爭鋒,但這並不代表其在中國順風順水,在諸如自動駕駛能力等方面,小鵬汽車也提供了具有競爭力的選擇。
如果失去這種選擇,壟斷者的傲慢,或許只會更具變本加厲。所以在特斯拉撤訴和解、小鵬汽車沉冤得雪之餘,也是時候警惕這種「美國陷阱」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