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DC將退出!全新測試標準來了

日前,工業和資訊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實施標準的通知。

在通知中明確了GB 19578-202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將在2021年7月1日正式實施,而在這日期之前企業申請新產品可以在GB 19578-202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 19578-2014《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選其一進行檢驗,已經獲得批准車型無需變更車輛型號么,按照新標準提供相關檢測報告進行變更擴展更改。

通知表示,未來在公告中會將「油耗」調整為「NEDC燃料消耗量」,並且也增加了「WLTC燃料消耗量」選項,更符合實際路行駛的模式,企業至少選其一填報。

按照標準實施要求,2021年7月1日起,新產品需填報「WLTC燃料消耗量」;2023年1月1日前,所有適用車型需補充填報「WLTC燃料消耗量」。

此外,在參數中增加不同時速下的燃料消耗量,更加細化。針對新能源車,也增加了WLTC電量消耗、續航里程的參數,並且規定即便是已經公布的產品也需要補充填報。

具體要求如下:

各車輛生產企業及檢測機構:GB 19578-202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於2021年2月20日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標準實施日期為2021年7月1日。為貫徹落實標準,保障雙積分管理辦法順利實施,經請示工業和資訊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同意,允許乘用車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在《公告》中提前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9578-2021。具體要求如下:

一、新產品要求

2021年7月1日前,GB 19578-202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與GB 19578-2014《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並行實施。企業申請新產品准入時,選擇其中一項標準進行檢驗,並提供相應檢驗檢測報告。2021年7月1日起,新申請型式批准的車型,需滿足GB 19578-202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二、在產車要求

已獲得型式批准的車型,不需變更車輛型號,可按照GB 19578-2021實施要求,提供相關檢驗檢測報告,並通過變更擴展進行整改。2023年1月1日起,《公告》內全部適用車型應滿足新標準限值要求。

三、參數調整

1、將《公告》參數「油耗」調整為「NEDC燃料消耗量」,填報要求不變;

2、增加《公告》參數「WLTC燃料消耗量」,符合GB 19578-2021限值要求的產品可填報。適用車型應至少選擇「NEDC燃料消耗量」或「WLTC燃料消耗量」其一進行申報。按照標準實施要求,2021年7月1日起,新產品需填報「WLTC燃料消耗量」;2023年1月1日前,所有適用車型需補充填報「WLTC燃料消耗量」。

3、增加備案參數「燃料消耗量(低速段)」、「燃料消耗量(中速段)」、「燃料消耗量(高速段)」、「燃料消耗量(超高速段)」。對於按照GB 19578-2021進行檢驗,符合標準限值要求的產品填報。

4、增加備案參數「WLTC燃料消耗量(CS)」、「WLTC電量消耗量(CD)」、「WLTC續駛里程」。符合GB 19578-2021限值要求的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填報。

5、增加備案參數「WLTC燃料消耗量核算值」。該參數僅在2023年1月1日前用於進行雙積分核算,應按照GB/T 19233-2020進行檢驗核算確定的燃料消耗量填報。已《公告》的產品需補充填報;已填報「WLTC燃料消耗量」參數的產品,不需填報。

四、檢驗項目調整

在《公告》產品准入中增加相關檢驗項目。一是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檢驗項目,要求提供符合GB 19578-202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檢驗檢測報告;二是乘用車燃料消耗量檢驗核算項目,按照GB/T 19233-2020《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進行試驗或按照標準要求利用產品國六排放檢驗測試數據確定車輛的燃料消耗量,此報告僅用於相關產品補填「WLTC燃料消耗量核算值」。

五、檢驗機構

相關檢測機構應儘快健全完善檢驗檢測能力,完成檢測資質認定和相關備案工作,為標準實施做好準備。

WLTC接棒NEDC!《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實施標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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