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滅:李國慶因搶公章被告 還包含「四名大漢」
去年4月26日早上,李國慶帶領「四個大漢」前往噹噹公司搶奪公章,帶走了幾十枚公章、財務章,噹噹網趕緊報警。
據李國慶透露,四個大漢是董事、董秘、律師、攝像和保安。
企查查APP顯示,北京噹噹網資訊技術有限公司與李儉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於3月15日公布。
裁定書中,原告噹噹網控訴,在李國慶的指揮下,薛剛、鄒培培、張巍和李儉幫助李國慶實施搶章,五被告非法侵入噹噹網公司的辦公場所,損壞財物並強行帶走含噹噹網公司在內的多家公司的公章與U盾等財產,給噹噹網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要求李國慶向噹噹網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07021元(暫計),薛剛、鄒培培、張巍和李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前,2020年7月7日上午,噹噹網稱李國慶再次訴諸武力,帶二十多人,清晨強行進入噹噹,撬開多處保險柜,拿走資料,並配以兩張保險箱被強行破壞的圖片。
2020年7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對李國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李國慶於2020年7月7日7時許糾集他人在噹噹網公司辦公場所內採用強力開鎖、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擾亂該企業單位秩序,決定給予李國慶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