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屋漏偏逢連夜雨
一邊是歐盟針對廣告業務的反壟斷調查,一邊是被集體訴訟在隱私模式下依然追蹤用戶,此時的Google,可謂是禍不單行。
歐盟:將對Google廣告業務「大規模」調查
據彭博社報道,歐盟反壟斷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3月12日表示,Google的廣告業務將面臨著「大規模調查」;這一調查也將為長達十年的反托拉斯之戰增添了一條新戰線。
值得注意的是,Margrethe Vestager對「Google廣告生態系統」的調查,僅是歐盟委員會對一系列科技公司展開調查中的一個——其他還包括對蘋果應用商店和支付系統的調查;對Facebook市場和數據的調查;針對Amazon涉嫌控制賣家數據的調查。
Margrethe Vestager表示,對歐盟委員會而言,科技公司一直是重點調查對象。
同時,Margrethe Vestager還表示其將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一種工具,並採取必要的反壟斷行動,以確保市場是公平的。
2021年1月,歐盟委員會開始根據發給出版商和廣告公司的調查問卷,收集有關Google在「廣告技術價值鏈」中的做法的資訊。
從Margrethe Vestager的最新表態來看,針對Google的調查還在繼續,且擴大了審查範圍。對此,Google尚未發表評論。
事實上,Google並非第一次被歐盟進行反壟斷調查,甚至在此前的調查中,Google曾三次受到歐盟的罰款。
2017年6月,歐盟認定Google購物濫用互聯網搜索壟斷,促進其在線購物服務,從而對其開出了高達24.2億歐元(27億美元)的罰單。
2018年7月,針對Android反壟斷案,歐盟又宣布對Google開出43.4億歐元(約合338億元人民幣)的創紀錄罰單,並要求Google停止在Android上綁定Chrome,允許廠商自行開發系統,停止付費綁定GoogleSearchAPP的做法。
2019年3月20日,由於Google在線搜索廣告涉嫌壟斷,歐盟對Google處以14.9億歐元(約合16.9億美元,人民幣113億元)的罰款。
加起來看,Google已被歐盟罰款93.9億美元(約合人民幣640億元)。
Google被指控追蹤用戶,要求撤訴失敗
在被歐盟調查之外,Google還面臨一項來自用戶的集體訴訟——即被指控使用其追蹤工具如Google Analytics、Google Ad Manager、網站插件對用戶進行追蹤。
近期,Google要求撤銷指控,不過這一要求已被法院駁回,目前該案件將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進行常規流程的審理。
Google面臨的此項集體訴訟是在2020年6月被提起,當時,部分用戶指控Google擁有「無孔不入的數據追蹤業務」,即使用戶採取一定的措施對個人隱私資訊進行保護,也難以避免。
比如說,用戶即使在Chrome瀏覽器中使用隱私模式,Google仍會對用戶資訊進行追蹤。
幾名發起集體訴訟的用戶表示,Google知道你的朋友是誰,你的愛好是什麼,你喜歡吃什麼,看什麼電影,你喜歡在什麼地方和什麼時候購物,你最喜歡的度假目的地是什麼,你最喜歡的顏色是什麼,甚至你在互聯網上瀏覽的最私密和可能令人尷尬的東西。
不過,對於這一指控,Google方面並不認同,並尋求駁回這一案件。
Google辯稱,瀏覽器的隱私模式並不意味著用戶可以「隱形」,在使用瀏覽器隱私模式的這段時間,用戶的活動可能被其訪問的網站及所訪問網站使用的任何第三方分析或廣告服務掌握。
同時,Google在其他渠道補充稱,Chrome的隱私模式是讓用戶可以選擇瀏覽互聯網,不會將用戶活動保存到Chrome瀏覽器或Google設備上。
也就是說,Google方面認為,Chrome瀏覽器的隱私模式主要是防止用戶留下本地記錄,但並不意味著用戶的行為不會被設備連接到的其他網站追蹤。
對於Google這一辯解理由,法院方面並無接受。美國加州聖何塞地區法官LucyKoh在裁決中表示:
法院的結論是,Google沒有通知用戶在處於私人瀏覽模式時從事所謂的數據收集。
由此,Google撤訴失敗。下一步,便是進入常規審理流程,接受法院的審判。
而將兩個事件結合來看,無論是來自歐盟的發壟斷調查,還是來自用戶的集體訴訟,這些現實事件其實都在警示著Google——
科技巨頭之大,不僅在於體量,還在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