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易懂!原來SOLID原則要這麼理解!
說到 SOLID 原則,相信有過幾年工作經驗的朋友都有個大概印象,但就是不知道它具體是什麼。甚至有些工作了十幾年的朋友,它們對 SOLID 原則的理解也停留在表面。今天我們就來聊聊 SOLID 原則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
什麼是SOLID原則
SOLID 原則其實是用來指導軟體設計的,它一共分為五條設計原則,分別是:
- 單一職責原則(SRP)
- 開閉原則(OCP)
- 里氏替換原則(LSP)
- 介面隔離原則(ISP)
- 依賴倒置原則(DIP)
單一職責原則(SRP)
單一職責原則(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它的定義是:應該有且僅有一個原因引起類的變更。簡單地說:介面職責應該單一,不要承擔過多的職責。 用生活中肯德基的例子來舉例:負責前台收銀的服務員,就不要去餐廳收盤子。負責餐廳收盤子的就不要去做漢堡。
單一職責適用於介面、類,同時也適用於方法。例如我們需要修改用戶密碼,有兩種方式可以實現,一種是用「修改用戶資訊介面」實現修改密碼,一種是新起一個介面來實現修改密碼功能。在單一職責原則的指導下,一個方法只承擔一個職能,所以我們應該新起一個介面來實現修改密碼的功能。
單一職責原則的重點在於職責的劃分,很多時候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單一職責能夠使得類複雜性降低、類之間職責清晰、程式碼可讀性提高、更加容易維護。但它的缺點也很明顯,就是對技術人員要求高,有些時候職責難以區分。
我們在設計一個類的時候,可以先從粗粒度的類開始設計,等到業務發展到一定規模,我們發現這個粗粒度的類方法和屬性太多,且經常修改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對這個類進行重構了,將這個類拆分成粒度更細的類,這就是所謂的持續重構。
開閉原則(OCP)
開閉原則(Open Closed Principle),它的定義是:一個軟體實體,如類、模組和函數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簡單地說:就是當別人要修改軟體功能的時候,使得他不能修改我們原有程式碼,只能新增程式碼實現軟體功能修改的目的。
這聽著有點玄乎,我來舉個例子吧。
這段程式碼模擬的是對於水果剝皮的處理程式。如果是蘋果,那麼是一種撥皮方法;如果是香蕉,則是另一種剝皮方法。如果以後還需要處理其他水果,那麼就會在後面加上很多 if else 語句,最終會讓整個方法變得又臭又長。如果恰好這個水果中的不同品種有不同的剝皮方法,那麼這裡面又會有很多層嵌套。
if(type == apple){
//deal with apple
} else if (type == banana){
//deal with banana
} else if (type == ......){
//......
}
可以看得出來,上面這樣的程式碼並沒有滿足「對拓展開放,對修改封閉」的原則。每次需要新增一種水果,都可以直接在原來的程式碼上進行修改。久而久之,整個程式碼塊就會變得又臭又長。
如果我們對剝水果皮這件事情做一個抽象,剝蘋果皮是一個具體的實現,剝香蕉皮是一個具體的實現,那麼寫出的程式碼會是這樣的:
public interface PeelOff {
void peelOff();
}
public class ApplePeelOff implement PeelOff{
void peelOff(){
//deal with apple
}
}
public class BananaPeelOff implement PeelOff{
void peelOff(){
//deal with banan
}
}
public class PeelOffFactory{
private Map<String, PeelOff> map = new HashMap();
private init(){
//init all the Class that implements PeelOff interface
}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
String type = "apple";
PeelOff peelOff = PeelOffFactory.getPeelOff(type); //get ApplePeelOff Class Instance.
peelOff.pealOff();
}
上面這種實現方式使得別人無法修改我們的程式碼,為什麼?
因為當需要對西瓜剝皮的時候,他會發現他只能新增一個類實現 PeelOff 介面,而無法再原來的程式碼上修改。這樣就實現了「對拓展開放,對修改封閉」的原則。
里氏替換原則(LSP)
里氏替換原則(LSP)的定義是:所有引用基類的地方必須能透明地使用其子類的對象。簡單地說:所有父類能出現的地方,子類就可以出現,並且替換了也不會出現任何錯誤。 例如下面 Parent 類出現的地方,可以替換成 Son 類,其中 Son 是 Parent 的子類。
Parent obj = new Son();
等價於
Son son = new Son();
這樣的例子在 Java 語言中是非常常見的,但其核心要點是:替換了也不會出現任何的錯誤。這就要求子類的所有相同方法,都必須遵循父類的約定,否則當父類替換為子類時就會出錯。 這樣說可能還是有點抽象,我舉個例子。
public class Parent{
// 定義只能扔出空指針異常
public void hello throw NullPointerException(){
}
}
public class Son extends Parent{
public void hello throw NullPointerException(){
// 子類實現時卻扔出所有異常
throw Exception;
}
}
上面的程式碼中,父類對於 hello 方法的定義是只能扔出空指針異常,但子類覆蓋父類的方法時,卻扔出了其他異常,違背了父類的約定。那麼當父類出現的地方,換成了子類,那麼必然會出錯。
其實這個例子舉得不是很好,因為這個在編譯層面可能就有錯誤。但表達的意思應該是到位了。
而這裡的父類的約定,不僅僅指的是語法層面上的約定,還包括實現上的約定。有時候父類會在類注釋、方法注釋里做了相關約定的說明,當你要覆寫父類的方法時,需要弄懂這些約定,否則可能會出現問題。例如子類違背父類聲明要實現的功能。比如父類某個排序方法是從小到大來排序,你子類的方法竟然寫成了從大到小來排序。
里氏替換原則 LSP 重點強調:對使用者來說,能夠使用父類的地方,一定可以使用其子類,並且預期結果是一致的。
介面隔離原則(ISP)
介面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的定義是:類間的依賴關係應該建立在最小的介面上。簡單地說:介面的內容一定要儘可能地小,能有多小就多小。
舉個例子來說,我們經常會給別人提供服務,而服務調用方可能有很多個。很多時候我們會提供一個統一的介面給不同的調用方,但有些時候調用方 A 只使用 1、2、3 這三個方法,其他方法根本不用。調用方 B 只使用 4、5 兩個方法,其他都不用。介面隔離原則的意思是,你應該把 1、2、3 抽離出來作為一個介面,4、5 抽離出來作為一個介面,這樣介面之間就隔離開來了。
那麼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我想這是為了隔離變化吧! 想想看,如果我們把 1、2、3、4、5 放在一起,那麼當我們修改了 A 調用方才用到 的 1 方法,此時雖然 B 調用方根本沒用到 1 方法,但是調用方 B 也會有發生問題的風險。而如果我們把 1、2、3 和 4、5 隔離成兩個介面了,我修改 1 方法,絕對不會影響到 4、5 方法。
除了改動導致的變化風險之外,其實還會有其他問題,例如:調用方 A 抱怨,為什麼我只用 1、2、3 方法,你還要寫上 4、5 方法,增加我的理解成本。調用方 B 同樣會有這樣的困惑。
在軟體設計中,ISP 提倡不要將一個大而全的介面扔給使用者,而是將每個使用者關注的介面進行隔離。
依賴倒置原則(DIP)
依賴倒置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的定義是:高層模組不應該依賴底層模組,兩者都應該依賴其抽象。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即介面或抽象類不依賴於實現類。細節應該依賴抽象,即實現類不應該依賴於介面或抽象類。簡單地說,就是說我們應該面向介面編程。通過抽象成介面,使各個類的實現彼此獨立,實現類之間的松耦合。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通過介面編程,那麼我們只需要約定好介面定義,我們就可以很好地合作了。軟體設計的 DIP 提倡使用者依賴一個抽象的服務介面,而不是去依賴一個具體的服務執行者,從依賴具體實現轉向到依賴抽象介面,倒置過來。
SOLID 原則的本質
我們總算把 SOLID 原則中的五個原則說完了。但說了這麼一通,好像是懂了,但是好像什麼都沒記住。 那麼我們就來盤一盤他們之間的關係。ThoughtWorks 上有一篇文章說得挺不錯,它說:
- 單一職責是所有設計原則的基礎,開閉原則是設計的終極目標。
- 里氏替換原則強調的是子類替換父類後程式運行時的正確性,它用來幫助實現開閉原則。
- 而介面隔離原則用來幫助實現里氏替換原則,同時它也體現了單一職責。
- 依賴倒置原則是過程式編程與面向對象編程的分水嶺,同時它也被用來指導介面隔離原則。
簡單地說:依賴倒置原則告訴我們要面向介面編程。當我們面向介面編程之後,介面隔離原則和單一職責原則又告訴我們要注意職責的劃分,不要什麼東西都塞在一起。當我們職責捋得差不多的時候,里氏替換原則告訴我們在使用繼承的時候,要注意遵守父類的約定。而上面說的這四個原則,它們的最終目標都是為了實現開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