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後返崗因疫情滯留算曠工嗎?答案來了
今年,盡量留在當地過年,非必要不返鄉成為主旋律。但對於那些出於種種原因必須返鄉的人來說,有一些問題最好提前了解。
比如,春節後返工返崗因疫情滯留算曠工嗎?往返途中如果不幸感染病毒算不算工傷?
據工人日報官微消息,節後返崗因疫情原因滯留,不能算曠工。
有律師表示,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觀察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資。
一般來說,勞動者受疫情影響返崗復工困難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後,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休年假。
對於因疫情未返崗復工時間較長的職工,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後,安排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因此,員工是因防控措施等客觀原因無法按時返崗復工的,不應當視為曠工。
值得注意的是,員工有必要留好當地政府發布的防疫公告、火車等交通工具停開等證明,必要時提交給單位。
另外,如果真的在往返途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疫情,能夠算工傷嗎?
這種情形不屬於工傷。《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在新冠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由此看來,如果不是從事新冠肺炎預防和相關工作的人員,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但如果是馳援疫情重災區的醫護人員和其它支援人員,發生暴露感染後,可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