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掌門人被捕!賄賂總統298億、只判2年半
當地時間1月18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三星掌門人李在鎔「親信干政」案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其2年6個月有期徒刑,李在鎔當庭被捕。
在上一次庭審中,檢方要求法庭判處李在鎔9年有期徒刑。
李在鎔現年52歲,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也是整個三星集團的實際控制人。
2017年2月,李在鎔因涉嫌請託時任韓國總統朴槿惠及其信崔瑞元(原名崔順實)幫助其繼承三星電子經營權而行賄29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被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李在鎔部分行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審法院則減至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
2019年8月,韓國最高等級的大法院在終審判決中,撤銷了二審法院對李在鎔、朴槿惠、崔順實的判決,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