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購買Benz新車 未交付就被召回!4S店如此回應

購買完新車,還沒來得及交付,就要被進行召回處理,自己也不知道。這樣的事想必會讓每一位沉浸在購買新車喜悅中的車主不開心。而貴州的葉先生就遭遇了這樣的事。

據媒體報道,貴州車主葉先生向媒體投訴「貴州貴星汽車銷售服務公司Benz4S店惡意欺詐銷售召回車輛」。與4S店多次協商無果後,車主提起了司法訴訟。

據車主發布的投訴資訊顯示:

1、2019年11月8日與貴州貴星汽車銷售服務公司達成購車意向,交訂金5萬元,並簽訂汽車銷售合約但該合約並未明確銷售車輛的車架號。

2、2019年11月12日與Benz汽車金融公司簽訂汽車抵押貸款合約,該合約中明確了購買車輛的車架號,將所購買汽車特有化。

同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事涉車輛的召回公告!但貴星公司在確定銷售車輛車架號並簽訂抵押貸款合約時並未履行告知義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3、2019年11月15日購車人交付購車首付款、保險款及相關費用時,貴星公司也未告知購車人該車輛為被召回車輛。

4、2019年11月18日,貴星公司將該涉召回的車輛交付購車人,但並未按購車合約第四條約定就事涉車輛進行交驗,亦未告知事涉車輛為召回車的事實!

5、2020年5月31日,購車人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Benz汽車官方網站查詢,事涉車輛為召回車!

購買新車未交付就被召回過 Benz4S店:不存在惡意隱瞞

且在後續溝通中得知,事涉車輛於2019年11月9日到店時需更換的相關零件就隨車到達貴星公司4s店(有與銷售人員的電話錄音)。

因此在2019年11月8日交付訂金,至2019年11月18日交付車輛的整個銷售過程中,貴星公司在知曉其所銷售的車輛為召回車的情況下。

惡意隱瞞一直未告知購車人該車輛系召回車輛,且於2019年11月13日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將事涉車輛進廠更換了相關零部件。

而Benz發布的召回公告顯示,召回範圍內車輛前減振器受到較大外力衝擊時,可能會造成減振器損壞和減振器叉頭變形彎曲,甚至導致車輛下控制臂襯套脫出,極端情況下可能導致減振器叉頭斷裂,存在安全隱患。

對於葉先生所投訴的隱瞞一事,貴州貴星公司表示對召回資訊不知曉,不存在惡意隱瞞的情況。

4S店銷售部經理表示,2019年11月11日,含有葉先生電子簽名的信貸業務電子徵信授權協議書上已經明確了所購車輛的車架號,而非葉先生提及的12日確認。

車輛召回公告於11月12日發布,此前公司也並不知曉該車輛屬於召回車輛的事實。

而葉先生不認可4S店的說法,就算是「偷偷」修好,也要知道車輛在召回範圍內的資訊。

當前,葉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貴星公司退回購車款並進行三倍賠償。

購買新車未交付就被召回過 Benz4S店:不存在惡意隱瞞

購買新車未交付就被召回過 Benz4S店:不存在惡意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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