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禁發廣告簡訊!河南省出台電信條例:違規最高罰10萬
對於經常收到廣告簡訊以及推銷電話一事,想必每一位朋友都會不勝其煩。不過,對於電信運營商經常發商業資訊,以及公司亂打推銷電話一事,隨著河南省出台了相應的電信條例,也將會迎來改變。
據媒體報道,6月3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河南省電信條例》。該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關於用戶權益保護,《條例》也作了明確規定。電信用戶享有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自由選擇權,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規範用戶消費提醒方式,採用相對固定的渠道和統一格式,控制合理的提醒時間和頻次,不得夾帶或者變相夾帶廣告;
用戶明確表示不需要消費提醒服務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停止向其發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電信用戶同意,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資訊。
此外,《條例》還明確,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加強技術手段建設,提升識別和攔截能力,加大對商業性資訊、垃圾資訊和騷擾電話的治理力度;應當規範主叫號碼真實傳送,採取必要的技術和管理措施防範、打擊利用電信網路實施的詐騙行為。
同時,還應當規範電信線路出租行為,不得擅自轉接國際來話或者為非法網路電話、改號電話提供接入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電信業務經營者,向未依法獲得電信業務許可或者辦理備案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用於經營電信業務的電信資源、公共網路基礎設施,或者提供公共數據傳送、接入服務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