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一審敗訴:不適合健康女性
7月22日,作為全國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的當事人,徐棗棗收到一審判決書,她的所有訴訟請求都被法院駁回。
徐棗棗對媒體稱,將會上訴。
2018年12月,時年30歲的徐棗棗向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尋求凍卵服務,但是醫院以其單身身份、非醫療目的為由,拒絕為提供凍卵服務。
此後,徐棗棗以「一般人格權糾紛」案由將醫院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對其一般人格權的侵害,為其提供凍卵服務,並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2019年12月、2021年9月,本案兩次兩次開庭審理。
徐棗棗提出,其身體狀況良好,符合凍卵需要,卻被醫院拒絕。這是對其女性身份的歧視,違背了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對男女平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等相關規定,侵害了其一般人格權。
她還認為,婚姻只是實現生育的手段,不是前提,我國法律上並未否認單身女性享有生育權。
北京婦產醫院辯稱,根據相關規定,只能對因病不能自然妊娠、因病需要保存生殖力的女性實施包括凍卵在內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不能對包括原告在內的健康女性實施以延遲生育為目的的凍卵技術。
此外,醫院並非因為原告是女性拒絕提供凍卵服務無,而是基於以推遲生育為目的的凍卵可能導致的一系列問題,以及考慮到一系列社會問題,為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法規規章、技術規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