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加強非法買賣賬戶治理:有人賣賬戶賺500 被判8個月

「通過買賣自己閑置的銀行賬號、遊戲賬號、社交賬號賺點生活費「,聽起來是一件非常有」吸引力「的事,殊不知這樣的」吸引力「背後,卻是不法分子布下的陷阱,更甚者或將承擔法律連帶責任。

7月12日,支付寶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非法買賣賬戶等違法違規行為治理的公告》。

公告稱,近期,我們關注到有不法分子通過倒賣、租賃用戶支付賬戶,進行跑分收款、欺詐、洗錢、刷單等違法行為。對於此類違法違規行為我們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抵制不法行為,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嚴厲打擊犯罪團伙。

根據有關部門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要求,依照《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及支付寶平台相關支付協議及治理規範,我們將針對有以下行為的支付寶賬號進行治理:

1、對涉嫌違規違禁、跑分洗錢、涉詐涉賭等行為的賬號做限制收款處理;

2、對疑似被出租轉賣的賬號依法降級其實名認證狀態;

3、對違規套利賬號,惡意註冊賬號實行凍結賬戶及永久凍結賬戶處罰。

支付寶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已對31489個涉及租售個人賬號的賬戶進行了實名降級等處理;對15634個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賬號,進行了限制支付功能等處理。

買賣賬戶的危害有多大?支付寶科普道:

在社會危害層面,犯罪分子通過收購、租用個人或單位賬戶進行電信詐騙、洗錢、逃稅或行賄受賄等犯罪行為,協助不法份子轉移資金,這嚴重損害了社會誠信和社會秩序。

對用戶個人來說,買賣、出租、出借賬號不僅為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工具,造成個人信息泄漏,也給自己帶來了巨大的信用風險和法律風險,嚴重的甚至涉嫌違法犯罪。

支付寶協助執法部門持續打擊此類違法行為:2020年7月5日,被告人蔡某明在明知他人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將自己的支付寶賬號以500元出售並把手機借給蔡某新使用。2020年7月5日,被害人余某被網絡詐騙3萬餘元,其中部分贓款被騙後通過被告人蔡某明出售的支付寶賬戶轉入並轉出。經公訴部門審計,被告人蔡某明出售的支付寶賬戶轉入資金954489.20元,轉出954492.56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蔡某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最終,被告人蔡某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追繳被告人蔡某明非法獲利500元,上交國庫。

支付寶提醒:所謂的「租買賬號生意」,本質上就是不法分子為了借普通用戶身份,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來逃避監管追蹤,請大家務必提高警惕。

支付寶加強非法買賣賬戶治理:有人賣賬戶賺500 被判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