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速運未實名發件 收貨人遭殃:客服回應
因為快遞寄件方未實名,且留的還是虛擬號,導致客戶收貨發現假冒商品後,溯源困難了。
據青島廣電•點時新聞報道,6月13日,河南收件的李先生(化名)接到從山東煙台萊陽郵寄的順豐速運快件,拆開後發現買到的東西有問題,與品牌客服求證後得知是假貨。
然而,準備追究賣方責任時,李先生傻眼了,查詢寄件信息時,發現對方未實名制郵寄,姓名、電話全部為虛擬信息。
媒體與順豐電話客服溝通後,對方稱無法查詢寄件人真實信息,電話為虛擬號,並稱如對方要求可不提供實名制。
攬件的快遞小哥說,自己為萊陽站點快遞員,此快遞為代發貨,有律師認證可不用實名,正在微信聯繫寄件人。順豐速運月結對賬客服稱:此件寄件人非月結客戶、也未查詢到簽訂《寄遞物品安全保障協議書》。
經查,順豐速運 的《關於順豐全面執行寄件實名制認證登記的知會》中要求,業務員上門取件時將進行實名制認證登記,實名制認證信息將加密上傳至國家郵政總局。
實際上,早在2016年6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範》就明確,寄件人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快遞單應實名、包裹需要通過快遞人員驗視。
國務院很早也出台相關意見文件強調,在行業監管方面,應強化安全檢查措施,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健全信息採集標準和共享機制,實現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嚴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