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擾民有的治!《噪聲污染防治法》今日正式實施

平時生活中一些令人煩惱的噪聲,例如廣場舞的喧鬧聲、鄰居的吵鬧聲、商業經營的喇叭音響聲、機動車的轟鳴聲等。這些噪聲污染如何治理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

據央廣網消息,今日起,《噪聲污染防治法》開始正式實施。在往年生態環境信訪投訴當中,有關噪音擾民的投訴比例比較高,僅次於大氣污染。

新噪聲法緊盯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痛點」,讓不同領域的噪聲污染監管有法可依。將「未依法採取防控措施」產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均界定為噪聲污染,解決了部分噪聲污染行為在現行法律中存在監管空白的問題。

新修訂的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持續反覆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

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

家庭及其成員應當培養形成減少噪聲產生的良好習慣,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飼養寵物和其他日常活動盡量避免產生噪聲對周圍人員造成干擾。

新法還鼓勵創建「寧靜區域」,在舉行中高考時,對可能產生噪聲影響的活動,作出時間和區域的限制性規定。

新修訂的噪聲污染法還對噪聲監測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全國聲環境質量監測,推進噪聲監測自動化,統一發佈全國聲環境質量狀況信息。

據了解,目前,全國已有32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噪聲監測,共設置監測點位7萬多個。

噪聲擾民有的治!《噪聲污染防治法》今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