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婚紗照被「拍胖」女子朋友圈罵人 法院判決大快人心
微信群、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罵人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據臨安法院報道,近日,臨安法院調解了一起在朋友圈發文辱罵商家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件。
2022年3月,王小姐以3899元的價格在一家婚紗影樓拍攝了婚紗照。因為對婚紗照的拍攝效果和精修片不滿意,微信里跟影樓老闆的溝通又不暢,王小姐一氣之下在微信里罵了老闆一頓。
不僅如此,她還在朋友圈裡發佈了辱罵影樓的話,發文:「垃圾攝影,朋友圈寶子們千萬別去拍。」「老闆人超級垃圾,拍攝水平又差,服務態度更別提了!」
影樓認為王小姐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權。要求王小姐刪文道歉未果後,影樓訴至法院。
法官對「我的朋友圈我做主」的觀點進行了普法解釋,特別說明超越事實根據的辱罵行為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哪怕是在「朋友圈」這樣的網絡平台,同樣適用網絡侵權責任和侵害名譽權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定。
經過溝通,王小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和事件的嚴重性,表示願意當庭書面道歉。影樓老闆見王小姐態度改變,願意接受其道歉,同意儘快交付婚紗照全部成品並放棄賠償要求。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法官提醒:微信是已被廣泛使用的一個社交軟件,朋友圈是微信常見的交流方式,具有一定公開性,所以同樣適用網絡侵權責任和侵害名譽權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