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家程序員「刪庫」9TB數據!結果夠刑 進去7年
5月15日消息,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消息,原鏈家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數據庫管理員韓冰,因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二審維持原判。
據悉,在2018年6月4日,鏈家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數據庫管理員韓冰利用其擔任並掌握該公司財務系統「root」權限的便利,登錄該公司財務系統,並將系統內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應用程序刪除,致使該公司財務系統徹底無法訪問。
被破壞的服務器是公司專門用於EBS系統的2台數據庫服務器和2台應用服務器,存放着公司成立以來所有的財務數據,直接影響公司人員的工資發放等,對公司整個運行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該公司恢複數據及重新構建該系統共計花費人民幣18萬元。
2021年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前鏈家員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一案的刑事裁定書。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2018年6月4日14時許,被告人韓冰在位於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福道大廈三層的鏈家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鏈家公司),利用其擔任鏈家公司數據庫管理員並掌握公司財務系統root權限的便利,登錄公司財務系統服務器刪除了財務數據及相關應用程序,致使公司財務系統無法登錄。
鏈家公司為恢複數據及重新構建財務系統共計花費人民幣18萬元。2018年7月31日,被告人韓冰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韓冰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依法應予懲處。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韓冰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此後韓冰提起上訴,其辯護人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懷疑,應疑罪從無。但法院最終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行為人是否具有自首、坦白情節,是否認罪認罰等均會影響法庭的最終量刑。被告人韓冰在刪除公司9TB數據後拒不承認,且不配合提供電腦、手機密碼。雖然公司修複數據花費了18萬元,但情節嚴重,最終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