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演員被罰1.06億!偷稅漏稅到底是個啥?會坐牢嗎?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演藝明星因偷漏稅被巨額處罰的新聞頻頻出現。
近期,根據稅收監管中的線索,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經稅收大數據進一步分析,發現鄧倫涉嫌偷逃稅款,依法對其開展了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
經查,鄧倫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4765.82萬元,其他少繳個人所得稅1399.32萬元。
最終,鄧倫因偷逃稅被追繳並罰款1.06億元。
咱別光看熱鬧,趁機學習一下稅法知識,我們為什麼要納稅?偷稅漏稅的行為有哪些?
我國公民為什麼要納稅?
我國公民只要有收入,就要納稅,只是涉及的稅目不一樣,稅款的計算方式也不一樣。除非有明確的免稅情況。
納稅給國家是為了二次分配用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建設等開支,以達到相對公平等。
個人的收入就是個人所得,上班得到的工資、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人家給的勞務費或稿費、做生意掙的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財產轉讓所得、個人得獎、中獎、中彩偶爾得到的錢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只要您的收入被確定為是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無論叫什麼名稱,都是工資薪金。例如有些企業規定員工只要出差即給員工每天按照固定標準發放出差津貼,還有類似的交通補貼。這些收入均需要併入工資薪金繳納個稅。
稿費與發表不發表無關,與報刊、各種自媒體等形式無關。
演藝人員演出、表演的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屬於勞務費,按此內容繳納個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這一個稅目我們平時接觸的可能比較少,它還容易跟財產轉讓所得相混淆,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一個特點就是,它是使用權的轉讓,而財產轉讓是所有權的轉讓,這是它們最大的區別。
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屬於經營所得。
您會發現在勞務報酬所得列舉中就有醫療、諮詢、講學。
所以很多人會疑惑,同樣是醫療、諮詢,為什麼有些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有些按照經營所得?
首先,判斷是否以「辦學、醫療、諮詢」為主要的經營目的;
其次,看是否屬於連續性經營;
如果是持續的以其為主要生存手段,那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應該辦理稅務登記。
所以,稅務機關在實踐中判斷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如果說是經營所得,那就要去辦理執照,可以辦個體工商戶,也可以辦獨資或合夥企業。
哪些行為屬於偷稅漏稅?
稅是該交就要交,少交或不交,情況不同,性質各異。
包容不同做法,不容觸法紅線。有些情況犯法,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
造假屬於偷稅漏稅。造假有很多種,比如為了少繳稅、避稅、逃稅,將片酬即勞務報酬轉換為企業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即屬於對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或者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目的形式。
偷稅漏稅,會坐牢嗎?
首先,偷稅漏稅是犯法的,理應受到法律制裁,違法嚴重者要坐牢。
偷稅漏稅的結果有限期補繳稅款、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加收滯納金、0.5-5倍的罰款、最高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偷稅漏稅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處罰最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納稅有什麼注意事項?
很多人可能會說了,我又不是明星,沒有那麼多收入需要納稅。
要知道,納稅申報是依法納稅的前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
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所謂綜合所得,即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自2018年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我們居民個人需要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的六月三十日前對取得綜合所得的當年進行彙算清繳,我們可以在手機上下載個人所得稅APP,直接在APP里申報彙算即可。
所以說,無論金額大小,大家都要及時的按照稅法規定,依法進行納稅。
2021年度個稅彙算已經於3月1日起開始
你退了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