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牛散控制71個賬戶炒股大賺2.23億:結果杯具到家
12月6日,證監會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象是1970年出生的男子潘日忠。
最終,潘日忠被罰沒多達4.46億元(沒收違法所得2.23億元並罰款2.23億元),創下今年記錄。
經查,潘日忠此前操縱「天鐵股份」「嘉澳環保」「鼎捷軟件」「瑞普生物」等四隻股票,控制並使用「戴某芳」等71個證券賬戶。
通過非法操縱上述4隻股票,潘日忠違法所得共計2.23億元:
1、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日,潘日忠控制使用31個賬戶,採用多種手段影響「天鐵股份」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0.3745億元。
2、2019年1月14日至2月15日,潘日忠控制使用32個賬戶,採用多種手段影響「嘉澳環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0.336億元。
3、2019年3月14日至4月15日,潘日忠控制使用42個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影響「鼎捷軟件」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1.328億元。
4、2019年4月1日至5月22日,潘日忠控制使用49個賬戶,採用多種手段影響「瑞普生物」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0.194億元。
證監會披露的信息顯示,潘日忠操縱股價的手法除了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利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進行對倒外,通常還會選擇快進快出,而且其出貨時間往往會明顯少於建倉時間。
對於潘日忠及代理方提出減輕處罰,只罰沒違法所得,經複核,證監會認為,當事人具有操縱市場的主觀意圖。當事人作為市場主體,知法、守法是基本要求;實施了違法行為的,不能因其不懂法、不知法而免責。
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對法律法規不了解、對交易行為性質不清楚,不構成免責理由。證監會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本案違法所得計算正確;本案不存在《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
對於該起案件,有律師表示,具有相當的警示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