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敗了!奧克斯回應
12月8日,據財聯社報道,奧克斯相關人士回應記者稱,格力電器近日被判賠償奧克斯約1.67億元,公司無回應計劃,「公司未來會專註主業,在智能製造、科技創新領域繼續加大投入。」
近日,兩份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起訴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寧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的兩例侵害發明專利權案審理終結,格力電器需要賠償奧克斯空調合計約1.67億元。
據了解,兩份判決書均圍繞一項名稱為「壓縮機」的涉案專利展開,原告均為奧克斯空調。該專利的專利號為ZL00811303.3,申請日為2000年8月11日,原專利權人為東芝開利空調系統株式會社。
2018年,東芝將該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奧克斯空調,並將針對轉讓前發生的第三方侵權行為追究侵權責任並獲取損害賠償的權利一併轉讓。
原告奧克斯電器訴稱,被告甬格公司等存在未經原告許可,銷售侵犯上述專利權產品的行為,原告經過技術比對認為,被控侵權產品已經落入了原告專利權要求的保護範圍,被告格力電器製造侵權產品,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告甬格公司等作為銷售方,應當承擔下架電商產品、承擔訴訟費用等責任。
寧波中院於2019年1月受理上述案件後,被告格力電器曾提出管轄權異議,在被寧波中院裁定駁回後,格力電器不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後,再次被駁回、維持原裁定。
經過一系列取證調查及專家輔助鑒定,寧波中院最終裁定,格力確實侵犯了奧克斯發明專利,需要對兩個型號空調分別賠償9600萬元和7060萬元,累計1.67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格力電器和奧克斯空調已多次就專利權問題進行訴訟,格力電器也曾起訴奧克斯空調專利侵權並得到法院關於訴請賠償的支持,賠償金額達數千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