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有毒減肥藥!初代「炫富網紅」郭美美獲刑兩年半
兩個月前,初代「炫富網紅」郭美美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捕審判,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審理之後,處理結果終於出爐。
據報道,2021年10月18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據官方此前通報,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將生產商曾某某等人生產的減肥糖批發給下級銷售代理趙某、李某等人,趙某等人通過微信等渠道銷售至全國各地。
2021年1月,趙某發展郭某某(郭美美)為銷售,郭某某通過微信、微博發佈廣告,銷售減肥糖。該系列案中的減肥糖中均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據了解,郭美美等人銷售的減肥藥賣家高達69元一粒,但成本只需要8毛錢,而且其中還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里的成分西布曲明,會危害人體的心腦血管、肝臟、腎臟,甚至導致猝死。
西布曲明最初是給重度肥胖症患者使用的一種處方葯,2010年10月30號就被國家列為禁藥,禁止添加在食品包括減肥產品當中。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西布曲明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包含郭美美的案件中,警方共搗毀生產窩點3處、銷售窩點24處,現場查獲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65000餘粒、生產原料約34公斤、生產設備3台以及外包裝20000餘件,涉案金額達500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