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文:NEDC油耗退出 WLTC正式登場
10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佈《關於2021年度雙積分核算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傳統能源乘用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要按照WLTC工況標準確定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電能消耗量及純電續駛里程,並在《公告》系統填報相應數值。
純電動乘用車可選擇按NEDC工況或CLTC工況確定車型電能消耗量和續駛里程。
通知原文如下:
關於2021年度雙積分核算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GB 19578—202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T 19233—2020《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GB/T 18386.1—2021《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第1部分:輕型汽車》、GB/T 19753—2021《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試驗方法》、GB/T 32694—2021《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等標準已發佈,為做好標準實施與積分管理的有效銜接,經請示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同意,現將2021年度積分核算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傳統能源乘用車
傳統能源乘用車採用WLTC工況確定車型燃料消耗量,企業可按照GB/T 19233—2020(普通混合動力按照GB/T 19753—2021)進行檢驗或按照標準要求利用國六排放檢驗測試數據確定,並自行填報數值。
國產車應按照裝備中心〔2021〕132號文件要求,在《公告》系統中填報「WLTC燃料消耗量」或「WLTC燃料消耗量核算值」數值;進口車應在積分管理平台中填報相應參數值。填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採用WLTC工況確定車型燃料消耗量、電能消耗量及純電續駛里程。國產車應按照裝備中心〔2021〕132號文件要求,在《公告》系統中填報「WLTC燃料消耗量」(或「WLTC燃料消耗量核算值」)「WLTC燃料消耗量(CS)」「WLTC電量消耗量(CD)」「WLTC續駛里程」等數值;進口車應在積分管理平台中,填寫相應參數值。填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1日前獲得型式批准或進口並且滿足GB/T 32694—2016要求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可以獲得1.6分的標準車型積分,具體積分倍數按照《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3號)要求執行。
三、純電動乘用車
純電動乘用車可選擇按NEDC工況或CLTC工況確定車型電能消耗量和續駛里程。選擇NEDC工況的,應按照GB/T 18386-2017進行試驗;選擇CLTC工況的,應按照GB/T 18386.1-2021進行試驗。
國產車應在《公告》系統中對應填報「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電動汽車續駛里程(工況法)」數值或「CLTC能量消耗量」、「CLTC續駛里程」「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等數值;進口車在積分管理平台中依據選擇工況填寫相應參數值。填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