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宣布起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違反美國憲法
- 2019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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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報道,華為今天在美國法院提交起訴書,請求法院認定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有關禁止華為參與聯邦補貼資金項目的決定違反了美國憲法和《行政訴訟法》。
據報道,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11月22日一致決定,初步將華為和中興公司列為構成國家安全威脅的企業,將禁止美電信運營商使用“通用服務基金”採購華為和中興的服務和設備。
在向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的起訴書中,華為認為FCC直接認定華為構成國家安全威脅,沒有給予華為就相關指控進行反駁的機會,違反了正當程序原則。
華為同時認為FCC並未提供任何證據或合理的理由來支撐其武斷隨意的決定,違反了美國憲法、《行政程序法》等美國法律。
在今天的發佈會上,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在發佈會上表示:“僅僅因為華為是一家中國公司就禁止我們,不能解決任何網絡安全問題。”
華為企業溝通部副總裁宋凱表示,FCC的這項決定不利於提升美國農村地區的聯接水平,因為這些地區依賴華為的設備來接入網絡,而其他廠商不願意在“非常偏遠、地形條件艱苦以及人口稀少的”地區開展業務。
他還表示,這項禁令以及隨後發佈的移除和替換華為設備的提案,將帶來數億美元的額外成本,甚至會導致一些小型運營商破產。
11月25日,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我們注意到有關報道,也注意到中方公司已經作出回應。美方慣於在拿不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莫須有的罪,濫用國家力量,打壓特定國家和特定企業,之前曾經整垮了阿爾斯通公司,今天又想擠壓中國企業。美方這種經濟霸凌行徑是公然對美方自己一貫標榜的市場經濟原則的否定。如果這一原則無需遵守,其他國家也可以對美國企業如法炮製。
禁止美國運營商購買華為和中興的設備,並不能真正改善美國的網絡安全狀況,反而會對美農村和欠發達地區的網絡服務產生嚴重影響,美方有關機構對此十分清楚。大家都想問的是,那些所謂“保護美國利益”的政策,到底是為了誰的利益而存在?制定這些政策的美方官員,一再以莫須有的罪名打壓外國企業,甚至不惜犧牲美國企業和民眾利益,他們到底居心何在?在此,我們再次敦促美方停止泛化國家安全概念,停止對中國的蓄意抹黑和打壓,停止對中國特定企業的無理打壓,為中國企業在美正常經營活動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環境。我要奉勸美方一些人,以“安全”為名,鎖住所有的門,囚禁的只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