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廣告不能關閉:微信遭上海消保委點名
從2016年微信朋友圈廣告功能正式上線以來,對於很多商家來說可能是一個好消,但對於用戶,特別是強迫症來說卻是不厭其煩,因為朋友圈廣告不能關閉。
12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發佈了《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利用15個月時間對1600款App廣告行為進行了分析,並以微信朋友圈廣告為例進行了說明。
報告顯示,抽取的App廣告有關彈窗干擾、強制推送、信息竊取和涉黃涉毒等問題廣告數量呈快速下降趨勢,主要呈現有三大特點:
一是App廣告多為「信息展示-點擊購買」閉環型廣告,消費者如果看了感興趣就能直接點擊鏈接下單購買,對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影響甚大。
二是App廣告多為精準推送型廣告,大量App廣告後台還採用RTB(競價交易)模式。App廣告的精準投放與競價交易以獲得消費者的大量信息為前提,對消費者個人信息權影響甚大。
三是App廣告多為主動推送型廣告,很多App公司為了增加廣告收入,採用欺騙、強制或誤導的方法增加點擊量或播放時長。
雖然《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但通過對600款App廣告行為分析發現,58%的App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內容廣告不能一鍵關閉,例如微信、汽車之家、快看視頻等。
報告指出,微信App不僅隱私政策規則冗長複雜,而個性化廣告推薦關閉入口不僅極其隱蔽,並且關閉流程設置繁瑣。
此外,還利用技術手段限制消費者永久關閉個性化廣告推薦的權利,消費者僅能進行為期六個月的關閉且仍舊會看到廣告。
而對於魚龍混雜的廣告真實性,消保委也進行了分析,還指出微信朋友圈推送的廣告中就存在涉嫌虛假宣傳、隱匿廣告(銷售)主體等問題,並且此類情況在App廣告中十分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