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兩年修了十幾次還沒修好 車主退車遭拒!4S店:檢測不算維修
按照國家汽車三包法的規定,如果汽車因為同一個問題,在4S累計維修五次仍然不能修好,車主就可以提出退換車的訴求。
但據媒體報道,浙江紹興的車主趙先生遭遇了這樣的煩心事,車子因同一個問題,在兩年時間內,前後往4S店維修了十幾次,仍然沒有修好。
如今,趙先生提出了退車的訴求,卻被4S店方面拒絕了,原因是4S店稱:前幾次沒修好的維修過程中,是在檢測,不能算是維修。
據趙先生介紹,自己的這輛現代名圖,是2018年在廣成八達4S店購買的。從去年4月份開始,車子就出現了偶發性打不着火的情況。車輛的一鍵啟動按鍵,按下去沒有任何反應,有時候車子就動不了了,只能找4S店救援。
趙先生稱,去年車輛就出現了三四次打不着火的情況、今年到店裡維修也有了七八次了。但是4S店每次都查找不出故障原因在哪,沒辦法解決故障。兩年時間裏維修了十幾次還沒修好,趙先生很難接受,想退掉這台車。
不過4S店裡的技術總監,卻不認可趙先生的說法。其表示,車輛的自動啟動系統確實有故障問題,但由於故障是偶發性的,他們暫時無法判斷到底是哪裡出現了問題。
針對於趙先生所稱的,車輛維修超過了5次以上,想要退車的訴求。該4S店技術總監稱,他們之前的「維修」,並不算是維修,只能是檢測,並且也沒有開取維修工單。
4S店方面,只認可趙先生提供的兩次開具維修工單的維修記錄,因此他們認為趙先生僅有兩次維修記錄的情況,達不到退車標準。
對此,趙先生也不認可。其表示,除了這兩次開具工單的維修記錄之外,他和該技術總監的微信聊天記錄上,清楚地記錄著今年他還到店維修過兩次,並且還有一次將車輛恢復至出廠設置。
對於4S店這三次的操作,有業內人士認為,這三次也都屬於維修記錄,車主有權向4S店索要維修工單。當前,趙先生已經將此事,向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反映。準備利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