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工程師”每天在崗不足8小時”被騰訊辭退 反訴敗訴引熱議

騰訊以每天在崗不足8小時為借口,開除了公司的一位高級工程師,而後者雖然兩次上訴,但都被駁回,這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據悉,閆先生(閆先生2012年7月入職騰訊,為遊戲平台部高級工程師)因不滿騰訊公司以「每天在崗時間不足8小時」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先後向深圳市仲裁委提請仲裁,向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騰訊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但都未能成功。

騰訊則表示,辭退原因是該員工未能匹配對應崗位要求。視頻證據僅為其中一環,用於相關爭議的佐證,並非針對單個員工設置。

閆先生表述,從入職騰訊就是T3高級工程師。2012年入職騰訊互動娛樂事業群,剛入職半年期間天天加班到深夜,基本加到晚上十一二點,有時候兩三點,周末也不休息,有時候還會通宵加班。因為長期加班導致自己嚴重抑鬱,健康透支。

「從我入職時,騰訊就是彈性工作制,從來不考勤。騰訊員工在工作日18點以後繼續工作是常態,騰訊僅拿出10-18點時段的監控沒有任何說服力。如果要以監控作為我出勤的證據,騰訊應拿出在我可能出現的各個工作場所的全時段監控視頻才有說服力。」閆先生說。

騰訊還表示,在勞動仲裁機構與法院受理過程中,公司按照舉證要求,提供包含《勞動合同》、《員工假期管理制度》、工作安排郵件、工作溝通記錄、休假記錄、日常管理記錄、辦公樓視頻等在內的證據材料。視頻證據僅為其中一環,用於相關爭議的佐證,其內容取自日常樓宇的安全監控,並非針對單個員工設置。

對於這樣的做法,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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