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约一半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感受下涨幅!你加薪没

“新最低工资标准已正式执行”“上调标准来了,看看你能涨多少?”今年以来,多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成为热门话题。上海、北京、浙江、江苏……

目前,已有10余个省份陆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多个省份表示将在年内进行标准调整工作,相关省份名单仍在不断增加。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全日制用工调整为一类1880元、二类1760元、三类1630元”“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行”——不久前,山西省发布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这意味着从10月1日起,省内劳动者有关待遇将相应调整。

明晰工资数额、给定时间表——据中新网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至少已有黑龙江、江西、新疆、陕西、上海、天津、西藏、北京、浙江、江苏、湖北、宁夏、甘肃、山西、辽宁、山东等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或执行新标准。

从调整幅度看,各地情况各不相同,但大部分涨幅在每月80-300元区间。例如,天津7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050元调整为每月2180元,上调130元;西藏7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调整为1850元,上调200元;湖北自9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四档,分别上调260元、300元、270元、270元。

从工资水平看,部分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其中,上海2590元、北京2320元、天津2180元,浙江、江苏、湖北等地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在2000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本轮调整后,北京、上海、天津以及浙江、江苏等地的第一档标准超过20元,其中北京最高,为25.3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该文件明确,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这些项目: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在剔除上述各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和餐饮服务、批发零售等工资水平在全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的行业的劳动者,还有部分农民工、中小微企业员工,特别是实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大量灵活就业群体将受益。这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劳动者正常劳动的收入权益。

不只是如此,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一些待遇水平也会相应调整。比如,不少地区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此外,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社保缴纳基数等方面也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变化。

全国约一半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涨幅每月80-300元区间:你加薪没?